重慶三峽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6 07:11:40陽光高考
重慶三峽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二條 學院名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
第三條 教育部代碼:12605
第四條 學校批準成立時間:2003年1月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條 辦學類型及層次:全日制公辦普通高職學校
第六條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七條 辦學地址:校本部(重慶市萬州區科龍路8號);
沙龍校區(重慶市萬州區沙龍路二段780號)
第八條 辦學基本條件: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始建于1936年,2003年組建高等職業院校,是以現代農業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公辦高等職業院校,位于重慶市萬州區。現有龍寶(校本部)、沙龍2個校區,占地面積600余畝,校舍面積30余萬平方米。學院建有校內實習實訓中心192個,校外實習基地427個。現有專任教師375人,其中副高級以上職稱148人、碩士及以上學位216人;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高級考評員100余人,專業帶頭人及骨干教師90余人。設有動物科技學院、農林科技學院、智能制造學院、汽車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人工智能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通識教育學院、培訓學院(鄉村振興學院)等9個教學單位45個專業,普通全日制在校學生13778人,面向馬來西亞、緬甸等國家招收留學生。
學校是首批中國特色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全國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50強高校,教育部首批“1+X”證書制度試點院校,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首批“法國施耐德電氣綠色低碳產教融合項目”建設單位,重慶市高水平高職學校立項建設單位,重慶市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團委獲全國“五四”紅旗團委。學院是第46屆世界技能大賽“園藝項目”國家集訓基地,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培訓基地,重慶市農機高端應用人才星火計劃培養基地,重慶市三峽庫區移民勞動技能培訓基地,2022年榮獲“重慶市教學成果獎”特等獎1項,一等獎1項,三等獎1項。2012-2022年學生參加全國職業院校學生技能大賽累計獲得一等獎15項,二等獎46項,三等獎31項。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九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十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各項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
第四章 招生對象、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2023年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考生。
第十三條 招生范圍:重慶、四川、甘肅、山西、河南、貴州、湖北、云南、內蒙古等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規則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文件規定的招生政策,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1.依照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試院)所公布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及投檔原則執行,若錄取不滿額,則征集志愿。
2.專業確定方法。
(1)重慶市考生按“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模式,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排序位次進行投檔。普通類考生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2)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在招生計劃 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3)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的其他省市考生的選考科目應與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專業(類)選科要求符合,學校錄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對按專業組投檔方式的新高考省市,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直至計劃完成。
(4)在其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對報考專業計劃已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調配安排。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原則上按退檔處理。
3.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4.體檢要求
報考考生要求: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學前教育專業屬于師范類專業,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應慎重考慮是否報考該專業。
第十六條 語種及體檢等相關要求
1.錄取時不限考生所學外語語種,進校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2.我校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視不同情況按教育部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學籍。
第六章 獎學及助學
第十七條 獎學及助學措施
按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在校學生可享受: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500元/年、二等助學金3300元/年、三等助學金2500元/年)。
2.重慶市三峽移民高等職業教育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3000元,分3年發放,每年1000元,由學生向生源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學生因故退學、休學、轉學、重讀等不得重復享受資助。
3.學院將按國家相關助學貸款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對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4.學校獎、助學金;企業獎、助學金。
5.給予優秀學生出國學習交流機會。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十八條 學費、住宿費
學費:嚴格按照國家及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普通類按專業不同在5500—6000元/年.生。住宿費:寢室六人間標準900元/年.生(有空調和熱水),最終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的批復為準。具體各專業收費詳情請查看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學費標準。
第十九條 退費管理規定 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條 學歷證書頒發: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三峽職業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地址和聯系方式
地址:校本部(重慶市萬州區科龍路8號);
沙龍校區(重慶市萬州區沙龍路二段780號)
學院網址: http://www.cqsxedu.com
招生網址:http://www.cqsxedu.com/zsjyw/
咨詢電話:(023)58800223 傳真:(023)58805566
郵政編碼 404155
第二十二條 特別聲明 學校未委托任何招生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錄取事宜,未經學校招生部門錄取而產生的問題學院概不負責。考生和家長如遇前述問題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向學院紀委反映情況或投訴。
投訴電話:023-58801784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本章程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重慶三峽職業學院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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