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3 10:21:57陽光高考
西北大學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西北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西北大學,英文名稱為Northwest University,縮寫為NWU。現為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部和陜西省共建高校。學校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等教育,部標碼為10697。學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及專業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第三條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法定注冊地址是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太白北路229號。現有長安校區(西安市長安區郭杜教育科技產業區學府大街1號)、太白校區(西安市碑林區太白北路229號)、桃園校區(西安市蓮湖區高新四路155號)。互聯網域名為https://www.nwu.edu.cn/。
第五條 學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類型包括:統考錄取、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藝術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高水平運動隊、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港澳臺聯招、澳門保送生、依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招收香港高中畢業生和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等。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構、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西北大學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集體審議和決策。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學校紀委書記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擔任,成員包括學校紀檢監察機構、教務處及招生部門負責人。
第九條 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對招生工作全程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國家和教育部的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歷年計劃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布的為準。
第十二條 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省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西北大學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指省(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原則,在各省(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組織下開展本校分省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符合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我校認可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五條 對于進檔的考生,我校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在安排專業時按實際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實際投檔成績是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投檔規則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在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排序的,文史類(或首選科目為歷史)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理工類(或首選科目為物理)、3+3模式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對于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投檔成績結合體檢結論等情況調劑錄取到其他缺額專業。
第十六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錄取依照當年該省(市)關于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文件執行,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專業調劑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七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投檔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和我校已公布的2023年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條 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原則”投檔錄取。
第十九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進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公布計劃中未完成的計劃可進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整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我校與英國埃塞克斯大學合作舉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錄取填報有此類項目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考生入學注冊后同時具有西北大學和英國埃塞克斯大學學籍。本專業學制四年,采用“3+1”的培養模式,50%的專業核心課程由英方教師講授。完成全部四年學業(前三年在國內、第四年在英國)且達到授予學位條件的學生,可同時獲得西北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工學學士學位證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及英國埃塞克斯大學頒發的理學學士學位證書(電子系統工程專業)。
第二十一條 文物保護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我校與意大利薩蘭托大學聯合成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西北大學薩蘭托文化遺產與藝術學院)舉辦,只錄取填報本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考生入學注冊后同時具有西北大學和意大利薩蘭托大學學籍。本專業學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專業核心課程由意方教師講授。完成全部四年學業(第三年可以赴薩蘭托大學學習一年)且達到授予學位條件的學生,可同時獲得西北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文物保護技術專業),及意大利薩蘭托大學頒發的文化遺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 美術學(中外合作辦學)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我校與意大利薩蘭托大學聯合成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西北大學薩蘭托文化遺產與藝術學院)舉辦,只錄取填報本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考生入學注冊后同時具有西北大學和意大利薩蘭托大學學籍。本專業學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專業核心課程由意方教師講授。完成全部四年學業(第三年可以赴薩蘭托大學學習一年)且達到授予學位條件的學生,可同時獲得西北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美術學專業),及意大利薩蘭托大學頒發的文化遺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的招生簡章要求執行。依照教育部文件規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二十四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包括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美術學、美術學(中外合作辦學)和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的招生簡章要求執行。錄取規則如下:
1.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報考考生需省統(聯)考成績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不低于該省同科類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當地省級招辦劃定的一本線相應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達到以上要求后,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美術學、美術學(中外合作辦學)和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類)報考考生需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外語成績不低于80分,我校結合本人志愿,按照專業課統考成績從高到低,專業課同分時比較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南疆單列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定向、少數民族預科轉正招生以及港澳臺招生,按照教育部、國家民委、生源所在省(區、市)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六條 學校普通類招生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學校以英語教學為主。因美術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人才培養及教學中的需求,建議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專業志愿。
第二十七條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十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以西北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三十二條 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29-88302211,傳真:029-88303892,監督投訴電話:029-88308129。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b.nwu.edu.cn/。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如與教育部有關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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