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2 15:31:05陽光高考
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投放招生計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美術)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749,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學生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無錫市宜興市荊邑南路99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
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是隸屬于江蘇省教育廳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江蘇省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江蘇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先后獲得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狀、江蘇省文明校園、江蘇省平安校園等榮譽稱號。
學校肇始于1933年創辦的江蘇省宜興初級陶瓷科職業學校,歷經江蘇省立宜興陶瓷科職業學校、陶都工業大學、江蘇省宜興陶瓷工業學校、江蘇省宜興輕工業學校等辦學階段,2004年升格為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坐落于美麗富饒、人文薈萃的陶都宜興,占地近1000畝,建筑面積29萬余平方米,整個校園依山而建,紅瓦白墻,錯落有致,是融山水為一體的生態型、園林式、數字化的現代江南校園。
學校堅持差異化、特色化發展戰略,主動對接地方產業,積極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經過90年的建設和發展,現設有陶瓷學院、傳媒藝術與設計學院、環境藝術與設計學院、時尚藝術與設計學院、機電與信息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等6個二級學院和馬克思主義學院、基礎部、體育部、繼續教育學院等4個公共教學單位,開設37個專業,學校面向全國招生,著力培養服務區域發展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現有在校生10000余人。
學校是江蘇省構建現代職教體系試點單位,先后與南京藝術學院、常州大學、南京審計大學、南京工程學院、太湖學院等合作開展專科與本科“3+2”“4+0”分段培養項目,與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南京藝術學院等8所本科院校進行專本對接合作。近年來,學校積極開展境外教學支援、國內外校際合作、藝術文化交流等活動,選派師生赴境外研習,資助優秀學生赴新加坡、韓國、臺灣等地參加游學項目,不斷提升國際化辦學水平。畢業生就業前景廣闊,就業率連續多年保持在98%以上,連續多年榮獲“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量化督導A等高校”稱號,入選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就業服務基地。
新時代開啟新征程,學校將秉承“樂善至誠,強學力行”的校訓精神,本著高起點建設、高標準要求、高質量發展的思路,全力推動學校發展成為手工技藝保護與傳承的助推者、民間藝術與文化創新發展的引領者、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走向世界的弘揚者,努力建成行業特色型一流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高等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學校招生就業處。
第八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校紀委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等信息)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一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三條 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外省考生根據各省規定的投檔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五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文史類、理工類、藝術類(美術類)分代碼(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八條 文史類、理工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考生的投檔分為高考文化分。藝術類(美術)專業:對于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檔原則,考生的投檔分由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按一定比例構成。外省考生根據各省規定的投檔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九條 文史類、理工類、藝術類(美術)專業錄取時,如總分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錄取。(如遇相關省份錄取原則與學校招生章程不一致的,按所在省份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普通高考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 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4700元/年,工科類專業5300元/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年。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000-1500元/年(依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文件收取)。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以及各種助學金等獎、助學體系。
A.獎助學金:經濟困難、成績優異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300-4300元/年;學院獎學金:最高2000元/年;企業及其他類別獎學金1000-5000元/年;每年獲得各類獎助人數占全院總人數的80%以上。
B.勤工儉學:學院為特困學生提供校內外多種勤工儉學崗位,讓學生利用課余時間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勞動,獲得一定的勞動報酬,緩解困難。
C.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最高為12000元/年,錄取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的教育局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手續。
D. 求職創業補貼:學院為符合條件的貧困畢業生提供求職創業補貼1500元/年。
E.其他資助:建檔立卡貧困戶、殘疾學生均可享受學費全免政策;中西部地區的特困生可申請路費補貼;家庭經濟特困生可申請生活補貼;學院設立“愛心基金會”,定期舉行“送溫暖、獻愛心”系列活動。
詳見《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獎助貸勤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宜興市荊邑南路99號 郵政編碼:214206
招生咨詢電話:0510-81710055、81710066、81710077、81710088、81710099
招生傳真:0510-81710121
電子信箱:zsjy@wxgyxy.cn
招生監督電話:0510-81710017
招生監督郵箱:jljc@wxgyxy.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xx.wxgyxy.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及學院網站等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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