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文化旅游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30 16:28:18陽光高考
煙臺文化旅游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為保障煙臺文化旅游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2023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煙臺文化旅游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4707。
第五條 學院地址:煙臺市萊山區火炬大道3966號。
第六條 學院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學院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招生機構:學院成立以學院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普通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監督機構: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申訴電話:0535-6911901,6911811。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條 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yvcct.edu.cn/)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條件與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招生條件
1.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2.學院對山東省考生選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條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錄取規則
1.學院按照山東省志愿設置和投檔原則錄取。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
2.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3.體檢結論為“可不予錄取”的考生,不予錄取。
4.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5.通過郵政局以特快專遞方式寄發新生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獎助政策
第十六條 學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資助政策:學院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新生報到和復查
1.學生須憑錄取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內到學院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2.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在新生復查中發現問題的,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和學院規定處理。
3.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條 證書頒發
學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完成相應課程的修讀,并取得相應的課程總學分,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準許畢業,并頒發經省教育廳審核、編號、網上電子注冊的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一條 專升本事宜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狀況,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煙臺文化旅游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煙臺文化旅游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5-6911900。
學院官網:http://www.yvcct.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s.yvcct.edu.cn/
學院地址:煙臺市萊山區火炬大道3966號。
注: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查詢。
網址:山東省教育廳http://edu.shandong.gov.cn;
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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