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拿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25 15:31:30陽光高考
河南推拿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的精神,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維護學院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為廣大考生提供精準信息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推拿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河南推拿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院國標代碼:14382 河南省招生代碼:6381
第六條 辦學地點: 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學府街10號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九條 學院概況:
河南推拿職業學院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河南省職業教育特色院校,主要培養適應中醫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需要的高等技能型人才。
學院占地近400畝,在校生6000余名,環境優美,教學樓、實驗樓、學生公寓樓、體育場、附屬醫院等教學生活設施完備,圖書館藏資源豐富。學院師資力量雄厚,現有高級專業技術人員100多名,省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優秀教師、行業協會知名專家等40余名,涌現出了“感動中原”年度教育人物王建華、碩士研究生導師宋朝功等一批名師、名醫。近年來,學院教師先后主持編寫了一整套全國高職統編及校本教材,出版學術專著50余部,榮獲省、市級教學科研成果獎60余項,獲國家實用新型發明專利多項,自主開發了具有知識產權的與針灸推拿專業教材配套使用的一整套手法實訓視頻教程,具有較高的教科研水平。
學院開設有針灸推拿、中醫骨傷、中醫學、護理、康復治療技術、中藥學、中醫養生保健、中醫康復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藥品經營與管理等專業,生源遍布全國各省、市、自治區。
建校以來,學院秉承“以人為本、承古創新、突出技能、注重質量”的辦學理念,為社會培養了數以萬計的醫療衛生專業人才。他們以良好的職業道德、扎實的專業技能,穩固立足于北京、上海、廣州、杭州、重慶等城市的醫療保健服務市場,深受用人單位好評和社會歡迎,畢業生長期供不應求。
學院積極推動中醫文化的國際傳播,展示中華傳統文化的獨特魅力,先后與瑞士、意大利、俄羅斯、新加坡等國家及香港、臺灣地區開展學術交流和項目合作,接待了數十個國家的學術代表團參觀考察,為中醫走向世界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近年來,學院先后榮獲“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河南省文明校園”、“河南省職業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學工作先進集體”、“河南省衛生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院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韋保新、院長彭新任組長,領導招生全部工作。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學院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設招生監督工作領導小組,紀委書記李鵬濤任組長,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招生規模,結合學院的辦學條件、發展定位、各專業就業狀況等制定本年度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四條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專業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為準。
第十五條 計劃公布形式: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公布渠道:一是由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學院通過招生簡章、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錄取工作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1.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擇優錄取。
2.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原則: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結合各專業的錄取條件,實行“專業清”的辦法予以錄取。即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先后次序,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
第十八條 退檔原則:對招生專業計劃錄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或身體健康原因不能滿足《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錄取條件的考生,學院給予退檔。
第十九條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學院針灸推拿專業除視力殘疾外,其他殘疾類型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 學院不委托也不允許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介入學院招生工作。河南考生錄取結果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外省考生在各省教育考試院網上查詢錄取結果。學院網站適時公布錄取結果。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收費標準執行河南省物價部門統一核定的標準。
學費:醫學類為4800元/生·年;文科類為3700元/生·年;理工類4200元/生·年。
住宿費暫定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 新生報到:已錄取的新生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院同意不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信息,將上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報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和證書種類:學歷證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頒發學校為河南推拿職業學院。其內容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習起止年月;專業、學制、層次、畢(結)業;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照片及學院印章、院長簽名;發證日期及證書編號,證件種類為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第二十四條 獎勵和資助政策:
學院根據各類獎助學金評定辦法,依據評定標準和結果,發放相應獎助學金。
1.國家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3300元/生均/年)。
2.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可在當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在報到注冊后申請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最高貸款額度12000元/生/年。
3.校內獎助學金:學業獎學金、三好學生獎、優秀學生干部獎、文明學生獎、優秀應屆畢業生、自強之星獎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參加校內勤工助學,學院將根據情況給予勤工助學補助、特殊困難補助等。
4.企業資助項目:好輕松獎學金、澤騰助學金等。
第二十五條 其他:
招生咨詢電話:0379-65234003 65232020
招生監督電話: 0379-65199557
學院網址:https://www.hltn.edu.cn/
學院招生網址:http://zs.hltn.edu.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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