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陶瓷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25 15:17:36陽光高考
許昌陶瓷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許昌陶瓷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許昌陶瓷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許昌陶瓷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許昌陶瓷職業學院
第五條 辦學類型:河南省人民政府審批,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民辦專科層次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學 制:三年
第九條 學院國標代碼:14301
河南省招生代碼:6301
第十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禹州市穎北新區畫圣路北段
第十一條 學歷證書發放: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許昌陶瓷職業學院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辦,下設考務、錄取、紀檢監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組,分工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我院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全面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陽光工程”,嚴格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錄取批次,全部進行網上錄取。
1.提檔比例:按照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協商的比例提檔。
2.報考我院美術、音樂等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我院不再單獨組織專業課考試,其專業成績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課統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應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藝術類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1)考生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雙過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相同時,則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依次擇優錄取。
(2)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
(3)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錄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4)各專業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和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普通專科批次凡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在總分數相同的情況下,按語文、數學、英語的成績依次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十七條 對中共黨員、省級各單項獎獲得者、地區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和體育競賽優勝者等的錄取工作,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做到公正、公平、擇優,學院成立了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對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十九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將及時在學院網站上公布錄取結果,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 招生專業
第二十條 招生專業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按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 取消入學資格;在校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經教育部網上電子注冊的“許昌陶瓷職業學院”大學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根據學生填寫的河南省家庭經濟 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到校報到完畢之后,學院將提供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 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生·年)及校內獎學金等各種資助項目,同時為家庭困難的新生開辟“綠色通道”,提供國家助學貸款最高(12000元/生·年)、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等資助項目。學院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1000元/生),在校學生綜合獎學金分為三等(800元、500元、300元/生·年),先進班集體獎(200元/班),使學生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得到資助。
第二十三條 收費標準:按照河南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被錄取的考生學費為:工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專業6900/年。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現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電子商務專業7500元/年,其余專業8900元/年,住宿費每生一學年800元,帶空調獨立衛生間房間標準為每生一學年1200元。
教材費:教材費為代收費,每生每學年700元,在學年結束時,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四條 我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河南省許昌市建安區永寧街002號
郵政編碼:461670
學院網址:http://www.xccvc.com/
監督投訴電話:0374-7017977
咨詢電話:0374-8020001 0374-8050001
許昌陶瓷職業學院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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