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25 07:31:30陽光高考
河南工程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按照“規范管理、優化服務、深化改革、辦人民滿意高考”的要求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工程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及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為河南工程學院(國標代碼11517),是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地址位于河南省鄭州市,占地總面積2600余畝;擁有龍湖校區(鄭州市新鄭龍湖祥和路1號)、桐柏路校區(鄭州市中原區桐柏路62號)、南陽路校區(鄭州市金水區群辦路6號),龍湖校區為主校區。
第四條 學校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和專科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均為河南工程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對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河南工程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成立由分管副校長任組長、有關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條 河南工程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河南工程學院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河南工程學院2023年本科計劃面向全國28個省(市、區)招生,專科計劃只在河南省內招生。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按照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有關要求,穩定招生規模和生源范圍,優化調整專業結構,統籌考慮學校在各省(市、區)的區域均衡、生源數量質量、往年錄取情況等因素編制招生來源計劃。在各省(市、區)的招生專業計劃以當地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 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將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預留計劃用于錄取各省平行志愿投檔過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用于調節各省(市、區)投檔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開透明,接受廣大考生和家長的監督。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總原則。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
第十五條 內蒙古普通類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實施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按“志愿清”的原則,依照考生專業志愿、按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即對投檔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到其第二專業志愿排序,排序位置在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的后面,其他志愿以此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時,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學校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錄取均使用生源地統考成績。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
2.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實施全面考核,按“志愿清”的原則,依照考生志愿、按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各省規定的分數線,按照總分([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錄取要求的省份除外)。
(2)在實行順序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實施全面考核,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進檔考生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各省規定的分數線,按照總分([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錄取要求的省份除外)。
3.表演專業錄取規則:
(1)對進檔考生實施全面考核,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各省規定的分數線,按照總分([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錄取要求的省份除外)。
第十八條 進檔平行分考生錄取規則:
1.普通類專業: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原始分數順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藝術類專業:若總分相同,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總分相同、專業課成績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原始分數順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相關專業要求:
1.智能采礦工程專業只招男生,其他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2.學校“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學校其它專業不對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但因為學校其它專業公共外語只開設大學英語和大學日語課程,其它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中,視覺傳達設計(藝術類本科)、視覺傳達設計(藝術類專科)、環境藝術設計(藝術類專科)、大數據與會計(專科)、工程造價(專科)等專業,合作方院校為澳大利亞堪培拉大學。
第二十條 提檔比例: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和有關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第二十一條 符合加分條件的或符合優先錄取條件的,按各省(市、區)招辦招生錄取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三條 體檢要求:參考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錄取考生。藝術類(美術)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束后,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的要求,學校在河南工程學院招生信息網和微信公眾號上及時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
第五章 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2023年分專業的學費標準如下:
1.本科專業學費:藝術類8000元/年?生,理工類5000元/年?生,文史類4400元/年?生。
2.專科專業學費:藝術類6000元/年?生,理工類4200元/年?生,文史類3700元/年?生。
3.軟件類學費:本科專業12000元/年?生,專科專業8000元/年?生。
4.中外合作辦學類學費:藝術本科專業學費18000元/年?生,普通專科專業學費15000元/年?生,藝術專科專業學費16000元/年?生。
5.住宿費標準:800元/年?生(6人間),600元/年?生(8人間)。
第六章 資助政策
經過多年的探索,我校形成了以獎助學金為主導,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渠道,以“獎、貸、助、補、勤”為主要形式的全方位、多角度的學生資助體系,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二十六條 國家資助
1.國家獎學金:我校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我校具有正式學籍且按時履行注冊手續的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我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我校具有正式學籍且按時履行注冊手續的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 學生中品學兼優且當年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我校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我校具有正式學籍且按時履行注冊手續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在校生中當年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主要用于資助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資助標準為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我校國家助學金分為三個檔次,資助標準分別為:一檔4400元,二檔3300元,三檔2200元。對在我校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普通本專科學生,按照每生每年一檔助學金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4.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助學貸款,學生可在戶籍所在地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在高校申請校園地助學貸款(只可選擇其一)。
此外,我校學生還享有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學費補償代償、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和直招士官學費補償代償等各項國家資助政策。
第二十七條 學校資助
1.校內獎學金是用于獎勵我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學生。校內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獎勵標準為:一等獎學金1200元,二等獎學金900元,三等獎學金600元。
2.我校對完成學業仍有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安排勤工助學崗位等措施解決,發生臨時困難的學生可向學校申請臨時困難補助。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八條 一年級本科生按照學校規定可申請雙學位教育。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進行全面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授權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咨詢與聯系
我校各院部及專業詳情,可瀏覽學校官網,網址http://www.haue.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新鄭龍湖祥和路1號
郵政編碼:451191
招生咨詢電話:0371-62508666 62508795
招生信息網址:http://hauezs.university-h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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