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8 19:13:37陽光高考
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 2023 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 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條 學校地址: 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合隆鎮譚家屯村委會(合隆經濟開發區)(省級)長隆大街2015-1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1.早期教育專業:待定
2.學前教育專業:待定
3.小學教育專業:待定
4.音樂教育專業:待定
5.美術教育專業:待定
6.特殊教育專業:待定
7.農村電子商務專業:待定
8.黨務工作專業:待定
9.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專業:待定
10.體育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4500元
11.青少年工作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500元
12.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18000元
13.市場營銷專業:待定
14.健身指導與管理專業:待定
15.冰雪運動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
16.健康管理專業:待定
17.心理咨詢專業:待定
18.言語聽覺康復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
19.醫學營養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
20.現代流行音樂專業:待定
21.書畫藝術專業:待定
22.動漫設計專業:待定
23.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待定
24.社區管理與服務專業:待定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育教學內容,成績合格,在學校規定年限內,符合畢業條件,專科畢業生由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我校設立了校內獎學金(校長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孤兒學費住宿費減免和勤工助學崗位等相關資助項目。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高校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一、普通專科類專業錄取原則
1.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3.院校志愿錄取: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優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后投檔的考生。
4.專業志愿錄取:對于進檔考生,采取“專業清”原則錄取。
(1)優先錄取其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按其第三志愿錄取,依此類推。
(2)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依據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將其調錄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或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3)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以語文、外語、數學、綜合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取得所在省專業測試合格證;
2.學校根據考生所在省考試院規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按照“文化課成績的60%+專業課成績的10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較高的考生;
4.若進檔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以語文、外語、數學、綜合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csfgz.com
通信地址:長春農安經濟開發區(合隆鎮)長隆大街2015-1號 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130216
聯系電話:0431-85839265
第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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