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外國語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1 20:30:41陽光高考
廣西外國語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廣西外國語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外國語學院,國標代碼為13830,英文名稱為“GUANGXI UNIVERSITY OF FOREIGN LANGUAGES”,辦學地點為:
五合校區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五合大道19號
空港校區地址:中國-東盟南寧空港經濟區空港大道89號
第四條 學校為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隸屬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管理。
第五條 辦學層次和學制:本科,四年;專科,三年。
第六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廣西外國語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廣西外國語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下設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校領導擔任。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擬定招生計劃和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條 廣西外國語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校招生的各項工作。招生就業處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地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的招生宣傳和咨詢等項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及學校招生監督工作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督。
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十條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 報考對象和條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符合專業體檢要求;
2.部分專業身體條件要求:
①音樂表演專業:發聲器官無疾病或者聽覺器官無疾病,手臂和手指正常,原則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較好、身材勻稱、口齒清晰,專業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口齒清楚、發聲器官無疾病,原則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較好、身材勻稱、口齒清晰,專業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③舞蹈表演專業:原則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勻稱、形象較好,手腳無嚴重受傷,專業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④藝術設計類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及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我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 以內。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若計劃未完成則參加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的征集志愿錄取;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條 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經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批準后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在我校投檔線上按專業志愿錄取過程中,因生源不足、且無專業志愿考生調劑錄取時,將視總體生源情況,在省級招生部門的政策范圍內申請適當調低投檔分數線,或申請調整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對非藝術類進檔考生專業的安排辦法:考生在同一投檔批次中,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時充分尊重考生專業志愿,不設專業“級差”,按照“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進行錄取。對進檔考生,實行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先按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愿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所有專業按考生志愿錄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再從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無法滿足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對同分進檔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文件規定執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未作相關規定,按照以下規則排序:投檔成績—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
第十六條 對藝術類進檔考生專業的安排辦法:
(一)使用省統考(聯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認可和使用生源所在省藝術統考(聯考)相應層次的成績。
在此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分統一排名,擇優錄取。專業分總成績相同時,按文化分總分排序錄取;文化總分相同時,按文化課單科成績排序。單科順序為: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
考生所報的全部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其高考成績調劑錄取到其他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二)使用其它院校專業測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取得其它院校專業合格成績。
在此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按投檔的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化總分相同時,按文化課單科成績排序。。單科順序為: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
考生所報的全部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其高考成績調劑錄取到其他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五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十七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學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六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十九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到校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新生,應向我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我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新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在校期間,一經發現并查實在高考報名、考試、錄取等環節中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學費和住宿費】學費和住宿費向學生和社會公示后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退(轉)學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學校一律根據實際學習時間計退學費、住宿費,據實計退學生預交(預存)的服務性收費。學習時間一學期按5個月、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具體退費管理按照《廣西外國語學院學生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八章 獎(助)學政策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的資助政策,在校學習期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 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立大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安排貧困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家庭困難學生可在當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九章 畢業及就業
第二十七條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畢業證書,達到學士學位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八條 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專門設立畢業生就業安置機構,通過學校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辦法,促使畢業生順利就業,并由省教育廳簽發就業報到證。
第二十九條 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政策,專科畢業生按規定經過考核可深入本科院校就讀,學制2年。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各專業無外語語種限制。
第三十一條 我校從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代理工作,有關招生錄取事宜,考生應直接與我校招生就業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負責。
第三十二條 聯系方式。招生聯系電話:0771—4797113、4797126(兼傳真)、4797229 網址:http://www.gxufl.com/,QQ群:58985937。
第三十三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廣西外國語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廣西外國語學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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