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師范學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3-05-11 11:50:52陽光高考
黔南民族師范學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依法規范招生行為,確保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簡況
第二條 學校名稱:黔南民族師范學院(學校標識碼:4152010670)。
第三條 學校地址:貴州省都勻市劍江大道中段5號(郵政編碼:558000)。
第四條 學校辦學性質:公辦;辦學層次:碩士研究生、本科;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條 學校以師范教育為主,穩步發展非師范教育;以本科教育為主,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及校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是學校招生和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和畢業生就業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機制,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實施“陽光招生”,為國家和社會選拔優秀人才。
第十條 學校提檔比例為100%。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類型,若首輪投檔后計劃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檔考生。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時,依次錄取第二、第三等志愿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條 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優先原則(專業清)進行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投檔錄取。在其他省、市、區對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專業安排無分數級差要求,即優先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和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考生分數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錄取。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的,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結合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低分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少數民族預科按文史、理工兩大類錄取,進校一年后按我校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二條 報考我校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考試前須參加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體育類專業按綜合分進行錄取(綜合分=文化分÷2+專業分),若綜合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專業分高的考生。藝術類專業要求文化分上線,按生源省統考(或聯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藝術類考生若專業成績相同,錄取文化成績總分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績總分相同,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文化總分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錄取。
第十三條 各專業錄取均無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五條 少數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只招收少數民族學生(少數民族雙語預科須參加民族語言測試且成績合格)。
第十六條 部分專業報考要求:
第一類 漢語言文學專業要求考生語文成績不得低于單科總分的60%。
第二類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要求考生數學成績不得低于單科總分的50%。
第三類 外國語言文學類要求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英語成績不得低于單科總分的60%,須參加英語口試并成績合格。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入學后公共外語必修課程只開設大學英語。
第四類 師范類、旅游管理類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且肢體和面部無缺陷。
第五類 體育類專業要求考生身體無殘疾,且男生身高達1.67米,女生身高達1.57米。
第六類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無發音器官疾病,無色盲。
第七類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體形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明顯的“O”型或“X”型腿;男生凈身高172cm~185cm,女生凈身高160cm~175cm;無色弱、夜盲、弱視和視野異常,無影響視力功能的疾病、手術或者創傷后遺癥,每眼裸眼或戴鏡視力(C字表)應當達到0.5及以上;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考生身體要求須符合《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30號)的相關規定,此規則體檢項目與高考體檢重合的部分以高考體檢為報考依據,對高考體檢未涉及的項目,考生須自行檢測。
第十七條 其他專業限報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考生填報志愿時須仔細閱讀學校招生章程,全面了解學校相關專業對身體條件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誤填、錯填而未被投檔或被學校退檔,其后果自負。
第五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十八條 我校2023年本科及本科預科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實際下達數為準,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請登陸我校招生網查看或詳見各省、市、自治區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九條 “產品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計劃。為貫徹落實《關于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貴州省教育發展“十四五”規劃》等文件精神,積極引入國外優質教育資源,培養國際化人才,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意大利佛羅倫薩自由美術學院合作舉辦產品設計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實行“3+1”培養模式,計劃招生80人。從2023年起開始招生。
第二十條 “卓越鄉村教師計劃”。為落實教育部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中小學教師隊伍,2023年我校繼續招收“卓越鄉村教師計劃”,為鄉村教育培養中學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骨干教師。新生錄取報到后根據相關管理辦法從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外國語言文學類各遴選30人實施培養,學生畢業后實行雙向選擇,優先推薦到黔南鄉鎮中學就業。
第二十一條 “卓越工程師計劃”。為落實新國發2號文件,為我省工業化發展提供人才保障,我校特實施“卓越工程師計劃”。本計劃為企業深度參與學校人才培養項目,為“全省五千億級、黔南千億級產業集群”培養具備較強工程實踐能力與解決復雜工程問題能力的專門人才。新生進校后根據相關管理辦法在“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學生中遴選30人實施培養,學生畢業后實行雙向選擇,優先推薦到黔南高新區重點建設企業就業。
第二十二條 本科面向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少數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只在貴州省招生。
第二十三條 本科各專業(含民族班)就讀地點在黔南民族師范學院都勻校區,少數民族預科就讀地點在黔南民族師范學院獨山校區(貴州省少數民族預科教育基地)。
第二十四條 按大類招生的專業,一律按大類填報志愿和錄取,按大類發放錄取通知書,學生進校一年后進行專業分流。入選學校“卓越鄉村教師計劃”的大類學生,專業定為本大類的師范類專業,不再參加專業分流。
第六章 學費、住宿費
第二十五條 我校各專業收費嚴格按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七章 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習獎學金、特長獎學金等,按照其相關的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還可通過學校困難資助、勤工助學崗、社會捐助等渠道獲取資助。
第二十八條 對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檔錄取我校,高考成績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投檔控制分數線者,入學后給予本專業一學年全額學費獎學金。
第二十九條 “卓越鄉村教師計劃”“卓越工程師計劃”實行動態管理。學校設立“卓越鄉村教師計劃”“卓越工程師計劃”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用于支持“卓越鄉村教師計劃”和“卓越工程師計劃”人才培養。
第八章 新生報到及復查
第三十條 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時入學,按要求到指定學院報到。因故按期入學的,應提前向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報備并在開學前兩周內辦理相關手續,未報備或請假逾期超過15天的,除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新生報到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黔南民族師范學院新生入學資格復查辦法》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藝術、體育類專業組織專業復測,復查復測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確定為不合格的,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九章 畢業文憑
第三十二條 學生按教學計劃規定修完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符合本科畢業條件的,頒發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黔南民族師范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學校授權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黔南民族師范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0854—8737019(兼傳真)
監督電話:中共黔南民族師范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0854—8737596
學院網址:https://www.sgmtu.edu.cn
電子信箱:qnsyzjc@sgm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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