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09 07:19:07陽光高考
湖南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政策的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陽光工程”的要求,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我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學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達到專科培養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湖南科技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文憑。畢業生在國家政策指導下,通過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創業。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湖南科技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2304 湖南省(內)代碼:4347
第五條 學校地址:
雨花校區----長沙市雨花區井灣路784號
天心校區----長沙市天心區中意三路花園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八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隸屬關系:湖南省教育廳主管,湖南中華職業教育社舉辦,湖南省人民政府與中華職業教育社共建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有關省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要事項,執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決定,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處,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與招生有關的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多重監督機制,嚴格按照流程與規定進行招生,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要求
第十三條 2023年學校面向全國18個省(市、區)招生,詳細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四條 各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我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五條 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00%,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按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并按照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專業安排按志愿優先的原則,不設置志愿分數級差。
第二十條 進檔考生若出現投檔成績同分的情況,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規則為:語文、數學、外語。
第二十一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值計入錄取排序成績。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錄本省(區、市)招生考試網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二十三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的監督下進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等費用。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暫核定的標準收費,具體各專業收費標準見學校招生網,如有新規定按新標準收費。
第二十五條 學校為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四金、國家助學金,金額最高分別為8000元/年、5000元/年、4400元/年(一等國家助學金)、3300元/年(二等國家助學金)、2200元/年(三等國家助學金)。每年校級獎學金100萬,學校總獎、助學金達1300萬元左右,獎助面達在校生30%左右。
第二十六條 對于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學校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及計劃進度,采取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貧困考生資助項目和專業特別助學金等措施予以幫助。學校倡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通過獲得各級各類獎學金完成學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有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策變更,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0731-85058777、85677267
招生監察電話:0731-82861189
網 址:https://www.hnkj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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