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23-04-07 20:14:24陽光高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日制重點高校,入選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為進一步拓寬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渠道,促進教育公平,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3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4號)有關要求,2023年我校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
一、報名對象及條件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一)符合2023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類)
招生計劃為110人。
序號 | 招生專業(類) | 所含專業 | 招生計劃 | 招生科類 |
1 | 經濟學類 | 經濟學 | 4 | 文理兼招、綜合改革 |
數字經濟 | ||||
2 | 國際商務 | 國際商務 | 2 | |
3 | 財政學類 | 財政學 | 5 | 文理兼招、綜合改革 |
稅收學 | ||||
4 | 金融學類 | 金融學 | 5 | 文理兼招、綜合改革 |
金融工程 | ||||
投資學 | ||||
5 | 金融學類(保險精算) | 保險學 | 2 | |
精算學 | ||||
6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工程管理 | 2 | 文理兼招、綜合改革 |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 | ||||
工程造價 | ||||
7 | 法學類 | 法學 | 25 | 文理兼招、綜合改革 |
法學(民商法方向) | ||||
法學(涉外法治方向) | ||||
法學(政府法治方向) | ||||
法學(刑事司法方向) | ||||
法學(社會治理方向) | ||||
知識產權 | ||||
8 | 新聞傳播學類 | 新聞學 | 8 | 文理兼招、綜合改革 |
廣播電視學 | ||||
網絡與新媒體 | ||||
9 | 工商管理類 | 工商管理 | 16 | 文理兼招、綜合改革 |
工商管理(商務分析方向) | ||||
市場營銷 | ||||
人力資源管理 | ||||
物流管理 | ||||
電子商務 | ||||
10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 | 2 | |
11 | 農林經濟管理 | 農林經濟管理 | 2 | |
12 | 經濟與貿易類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3 | 文理兼招、綜合改革 |
貿易經濟 | ||||
13 | 工商管理類(會計學院) | 會計學 | 8 | 文理兼招、綜合改革 |
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 | ||||
財務管理 | ||||
14 | 公共管理類 | 公共事業管理 | 8 | 文理兼招、綜合改革 |
行政管理 |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
城市管理 | ||||
15 | 統計學類 | 統計學 | 6 | 理科、綜合改革 |
應用統計學 |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
經濟統計學 | ||||
16 | 金融數學 | 金融數學 | 2 | 理科、綜合改革 |
17 | 計算機類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5 | 理科、綜合改革 |
信息安全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僅雙學位班) | ||||
人工智能(僅雙學位班) | ||||
18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5 | 理科、綜合改革 |
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類)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三、報名時間、辦法與要求
(一)報名時間:4月25日前登完成報名申請。
(二)報名辦法
1.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統要求完成報名。
2.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網報成功后通過系統打印并由本人、中學負責人分別親筆填寫相關內容并簽字確認,中學審核蓋章);
(2)考生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其他證明材料無效。
(三)報名要求
1.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材料復印件須中學蓋章。
2.所有申請材料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
3.未按報名系統要求完成報名流程或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報名無效。
4.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四、審核及錄取辦法
(一)考生報名成功后,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同時報送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等網站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
(二)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人數所占比例,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并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三)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的考生,應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專業時應按我校公布的專業選科要求和公布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進行填報。
(四)我校將從高考投檔分數達到生源省份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體檢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的考生中,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五)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五、相關說明
(一)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和提供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考核成績,并報相關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二)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單位須本著高度負責的原則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核簽字蓋章。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不收取考生報名費用。
六、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3
學校網址:http://www.zuel.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bkzs.zuel.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7) 88386200
監督郵箱:zsb@zuel.edu.cn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3號)有關規定執行。如教育部門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新政策執行。
本簡章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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