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量大學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3-03-01 15:46:08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中國計量大學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3年中國計量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中國計量大學。
第六條 學校國家代碼:10356;浙江省代碼:0013。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及研究生,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中國計量大學。
第十條 學校簡介:中國計量大學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點高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與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學校創建于1978年,坐落于歷史文化名城杭州。現已形成以計量、標準、質量、市場監管、檢驗檢疫為特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學生教育、國際合作教育等多層次、多形式并舉的辦學格局,擁有從學士、碩士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和學位授權體系。
學校現有2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11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擁有1個“省市共建”一流學科,10個浙江省一流學科,工程學、化學、材料科學和環境與生態學4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學校建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18個、國家特色專業4個、通過教育部工程教育認證專業8個、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專業5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24個。學校質量管理工程、標準化工程專業列2022年軟科中國大學專業排名第1位。
學校獲評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入選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2021年學校在省屬高校學科競賽評估中位列第五,數學建模競賽連續多年排序全國前列、全省領先。學校列2022年軟科中國大學排名第131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要事宜作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報名辦法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為280名,具體招生專業(類)和計劃數如下表:
類別 |
招生專業(類) |
計劃數 |
選考科目要求 |
普通類提前錄取 |
自動化 |
5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1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1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機械電子工程 |
5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2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10 |
物理,化學,技術(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
智能感知工程 |
1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5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5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人工智能 |
5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25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2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功能材料 |
10 |
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10 |
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應用化學 |
5 |
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質量管理工程(卓越工程師) |
2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工業工程 |
10 |
物理,化學,技術(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
安全工程 |
1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環境工程 |
10 |
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15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1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物理學類(應用物理學、聲學) |
15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10 |
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
生物工程 |
15 |
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
工業設計 |
1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第十五條 報名條件:
已經參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成績合格,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中品德表現終評須達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達到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請報考(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辦法:A等計20分,B等計10分,C和D等不計分,共10科):
1.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計分成績在110分(含)以上。
2.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計分成績在60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高中數學聯賽(中國數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 (中國化學會主辦)、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數學競賽(浙江省數學會主辦)、浙江省中學生物理競賽(浙江省物理學會主辦)、浙江省高中學生化學競賽(浙江省化學會主辦)、浙江省高中生物學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浙江賽區競賽委員會主辦)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省級學科競賽有A、B組區分的競賽只承認A組)。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全國青少年創意編程與智能設計大賽、全國青少年人工智能創新挑戰賽、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獲得全國三等獎(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浙江省青少年電腦機器人競賽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獲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限聲樂、器樂、舞蹈三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3.學業水平考試均為D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者:
體育特長類(限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跆拳道):高中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或高中階段在省級教育部門、體育部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集體項目前八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八名。
學校認可往屆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涉及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情況,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計入。
第十六條 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中國計量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cjlu.edu.cn),點擊“中國計量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進行報名,填報信息確認無誤后系統自動生成《中國計量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申請材料
(1)所在中學校長簽章、加蓋中學公章的《中國計量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符合報名條件的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最終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信息系統數據為準,考生只須在申請表中如實填寫,無需提供相關證明。
3.材料報送
符合報考條件1的考生無需郵寄紙質材料,僅需將上述申請材料原件拍照或彩色掃描上傳至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確保內容清晰。
符合報考條件2、3(滿足專項條件)的考生除需將上述申請材料原件拍照或者彩色掃描后上傳至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外,還需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以A4紙標準裝訂成冊,郵寄至我校招生辦。書面申請材料郵寄僅接收EMS郵政特快專遞,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郵寄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中國計量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571-86836060,郵編:310018。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十七條 書面評審: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競賽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情況,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計劃數的6倍。
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取得符合報名條件證書的考生,經專家委員會認定,優先直接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不占通過書面評審的人數比例。
書面評審結果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也可通過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第十八條 綜合素質測試:
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測試采用面試的方式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專業潛質和創新能力等。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九條 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19日16:00;
2.材料郵寄時間為從報名時起至3月19日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3.書面評審時間:3月29日前完成;
4.書面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時間:4月4日至4月10日16:00;
5.綜合素質測試通知書打印時間:4月12日9:00至綜合素質測試前;
6.綜合素質測試時間:4月15日(周六)(是否提前現場確認視實際情況而定,具體以通知為準)。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二十條 志愿填報: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的報名和考試,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須不低于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考特殊類型控制分數線的90%,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志愿填報納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報中國計量大學,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專業(類)范圍內,且須滿足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條 成績核算:
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5%+高考總分×60%”計算,三項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進行計算。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A等計10分,B等計9分,C等計8分,D 等計7分,共10科。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總分(同分則按照高考位次號排序)、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 專業投檔:
學校按招生總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類)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調劑(調劑時須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類);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類),直至滿額。
第二十三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達到總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四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到學校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未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名費不予退還。學校不設現場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繳費辦法以報名網站公告為準。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標準,擇優錄取。選拔錄取工作自覺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1-86836044。
第二十七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考生存在的弄虛作假行為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①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②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③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④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71-86836060
傳真號碼:0571-86836014
電子郵箱:zsb@cjlu.edu.cn
本科招生網:zs.cjlu.edu.cn
學校網址:www.cjlu.edu.cn
通訊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中國計量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18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中國計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學校原公布的有關“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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