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電子科技大學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
2023-02-28 06:58:17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優化人才選拔機制,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省內代碼:0006。
第五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及研究生,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
第六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第七條 就學地點:下沙校區。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負責實施“三位一體”招生工作,研究、制訂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九條 學校教務處負責專家委員會的組建和考試組織管理工作。
第十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三位一體”招生具體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根據本科招生辦公室報備的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制定監督方案開展監督。
第四章 計劃與報名
第十二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450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