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的內容有哪些
來源:高考網整理 2023-01-31 19:18:42
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出現于商朝,到西周時已發展很成熟。井田制的規定一切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即屬于周王所有),這種土地的國有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土地公有制,它是國王代表整個奴隸主階級占有全國所有土地。
1井田制的內容
所謂“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規劃、畝積和疆界的方塊田。 長、寬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畝積為百畝,作為一“夫”,即一個勞動力耕種的土地。井田規劃各地區不一致。
井田制的規定一切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即屬于周王所有),周王是全國最高的統治者,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正如《詩·小雅·北山》所說:“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周王把土地層層分封給諸侯,諸侯將受封土地分賜給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賜其子弟和臣屬。周王對所封土地有予奪之權。各級受封的貴族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轉讓與買賣。受封者還要向國王承擔義務,就是要向國王交納貢賦。
在貴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隸和庶民集體耕種。使用奴隸集體耕作是奴隸制經濟繁榮的主要原因。西周時期,土地被劃分成“井”字形方塊,耕地阡陌縱橫,形同井字,稱為井田
2井田制瓦解的影響
井田制瓦解的根本原因是生產力的發展,井田制這種生產方式不能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需要,出現了私田。春秋后期,魯國實行初稅畝,承認了私田主人對土地的所有權。隨之而來的是新的剝削方式的出現。封建地主對農民的剝削方式的出現,導致了井田制的崩潰。
井田制的瓦解,代表封建時代的實物地租制度破產,農田作為一種私有不動產,正式進入日常生活。封建主建立在地租之上的所有特權,比如司法權、軍權、以及各種內政權力,都在破產的邊緣。井田制的瓦解,標志著中國,正在急速從封建制進入官僚帝制社會。
3井田制的影響
1、井田制度體現了中國夏、商、周三代社會的基本政治經濟制度,井田制度的建立給以井田作為一種有效的產權供給制度為基礎的中國夏、商、周三代社會的農業生產方式及其制度結構安排的總體描述。
2、井田制是天子分封土地于諸侯,諸侯役使奴隸耕作,并以此維護統治,維護了奴隸社會統治的穩定。
相關推薦:
高考歷史知識點匯總
2023年春晚歷史考點:節目《華彩梨園》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