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6-03 11:33:45陽光高考
西安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安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3124。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專科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城市建設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證書
第四條 西安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成立于1993年,學院堅持以學生為本,著眼于城市建設功能群的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形成了“專業和產業對接、課程與職業標準對接、課堂與實習基地對接”的人才培養輸送模式。學院下設下設建筑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交通旅游學院、機電信息學院、學前教育學院、五年制基礎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培訓學院等七個二級學院,開設30個專業。學校地處西安南郊大學園區,占地530余畝,建筑面積25萬平方米。
第五條 辦學地點:陜西省西安市高新區東大溫泉大道002號,郵編:710114
學校網址:http://www.xacsjsedu.com
招生咨詢電話:029-89026666
傳真:029-89029808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學院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院領導、招生就業部等部門組成。主要負責確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計劃,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對招生工作決策程序、決策執行情況和組織管理及招生工作紀律實施監督檢查等。
第七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部,根據國家教育部相關規定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委員會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認真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由教育部批準下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考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考生健康狀況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條 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規定;實行順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未錄滿時,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對進檔考生專業劃分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所有專業均無級差要求。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確定錄取專業。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調整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