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凌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6-03 11:01:10陽光高考
楊凌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楊凌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國標代碼:10966。
第三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辦學地址:陜西省楊凌示范區渭惠路24號。
第六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楊凌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條 學院是省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為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也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計劃建設單位。學院設有水利工程分院、建筑工程分院、交通與測繪工程分院、經濟與貿易分院、機電工程分院、信息工程分院、生物工程分院、生態環境工程分院、藥物與化工分院、動物工程分院、旅游與管理分院、文理分院、繼續教育與培訓學院、國際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16個分院部。開設70個高職專業,在校學生2萬余名。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2022年我院擬安排70個專業面向10個省市招生。學院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生源省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
第十條 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級招生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按各省(自治區)招考部門規定的錄取批次,采取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錄取。
第十一條 學院在網上遠程錄取時嚴格執行各省級招考部門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及投檔原則。
第十二條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三條 專業錄取原則:
(1)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2)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可以調劑到未錄取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第十四條 學院對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我院只提供英語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