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6-03 08:58:11陽光高考
永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教育部有關政策的規定,更好地貫徹教育部“陽光工程”的要求,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永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簡稱“永州師專”; 英文譯名為 Yongzhou Normal College,英文縮寫:YZNC。國標代碼:14690 省內代碼:4784。
第三條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院校。
第四條 辦學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七里店街道日升路。
第五條 專業設置:學校設有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小學語文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小學數學教育、早期教育、小學英語教育、舞蹈教育、體育教育、藝術設計、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播音與主持等14個專科專業。 面向湖南省及湖南省外部分省份招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根據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協調處理學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教育部及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工作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執行學校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辦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4.根據國家核準的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考生,并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5.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及其它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安排的有關招生方面的工作。
6.協助教務處、學生處等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上報有關招生數據。
8.做好年度招生工作總結。
第四章 招生條件
第八條 按照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和省教育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招生就業處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學科發展和社會對人才的需求等因素,會同教務處、組織人事處等有關部門制定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和校長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條 招生就業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十一條 招生就業處將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生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寄送有關省(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并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參加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和中職學生。學校執行湖南省關于應、往屆生的招生政策。藝術類各招生專業,認可省藝術統考和成績,無其他限制。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英語教育專業要求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其它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五條 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師范教育類考生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無殘疾。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報考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等專業。
第十六條 執行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錄取規則,學校依據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錄取分數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按志愿先后、分數高低依次錄取。
第十八條 專業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數高低排序。若所報專業已滿,又不服從調劑的,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凡報考我校藝術專業的考生,應獲得省藝術統考合格證。凡獲得省藝術統考合格證的考生,在符合省招生主管部門錄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分+聯考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一條 錄取模式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通過我校的招生信息網公布,并用特快專遞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紀檢、監察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監察工作。
第七章 招生工作紀律
第二十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六不準”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保密制度,嚴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條 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標準按物價部門審定標準執行。各項收費標準見《招生簡章》或《入學須知》。
第二十七條 獎助貸政策:符合相應條件的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資助金和校內獎學金,除此之外,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開展勤工儉學。學校建立了以獎、貸、助等方式資助貧困生完成學業的幫困工作體系。
第二十八條 學生各科成績合格即可獲得學校頒發的全日制專科畢業證。學生通過有關部門考試考核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時就讀我校組織的各類短線自考本科,成績合格,畢業時可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
第三十條 學校專業介紹、招生計劃等詳細信息見招生簡章、報考指南和學校網站。
第三十一條 學校網址www.hnyznc.com;招生辦公室信箱:yznczjc@163.com招生咨詢電話:0746-6660811 0746-6660181(兼傳真)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則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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