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師范學院招生章程(2022年)
2022-06-02 23:17:25陽光高考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招生章程(2022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政策的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關于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規范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厩闆r
第三條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屬公辦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其前身為南宋時期張栻創辦的長沙城南書院,1903年始立為湖南師范館。1912年和1914年相繼改為湖南公立第一師范學校和湖南省立第一師范學校,解放后更名為湖南省第一師范學校。2000年升格為普通高等專科學校。2008年升格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并更為現名。
第四條 達到本科培養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湖南第一師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文憑;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五條 學校英文名稱為:Hunan First Normal University,國標代碼為12034,省內代碼為4348。學校設有兩個校區,即城南書院校區(長沙市天心區書院路356號,郵編410002)和東方紅校區(長沙市岳麓區楓林三路1015號,郵編410205),學校網址:https://www.hnfnu.edu.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辦法,明確各階段的工作重點,監督學校招生工作的實施。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明確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發揮統籌領導作用。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執行上級下達的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開展。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就業處,負責制定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監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錄取工作中招生政策、規定和招生紀律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督考,查處違紀違法事件,做好信訪工作等。
第四章 招生計劃、專業及要求
第十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及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文件精神實施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的管理。具體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忌部傻卿泴W校招生信息網查詢每年具體的招生專業、專業簡介及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報考英語類各專業的考生,應試外語語種須為英語,口語須合格,英語單科成績按150分滿分計算須達到115分以上。如與當年生源。▍^、市)招生文件規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區、市)招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除英語類專業外,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三條 報考學校藝體類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使用各。▍^、市)統考成績。
第十四條 對高考綜合改革。▍^、市)報考學校的考生,選考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與身體復檢。藝體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在入校后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復試。對復查(復檢、復試)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六條 各專業對考生體檢專業限報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以及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實施。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在該省(區、市)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九條 非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根據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分科類(專業組)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即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忌袑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該科類(專業組)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低于其他考生。
進檔考生若出現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有關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于沒有明確同分排序規則的。▍^、市),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規則為:語文、數學、外語。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認可各。▍^、市)藝術統考成績。在投檔生源范圍內,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學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及相關要求。
1.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分科類(專業組),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
2.對于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市),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科類(專業組),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綜合成績=(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滿分)×750×30%+(專業統考分/專業統考滿分)×300×70%,保留兩位小數。
3.進檔考生若出現投檔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按有關。▍^、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于沒有明確同分排序規則的。▍^、市),考生投檔分數(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規則為:語文、數學、外語。
4.如上述原則與生源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文件規定不一致的,按生源。▍^、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湖南省內招生。該專業錄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及學校制定的中外合作辦學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認可教育部和相關。▍^、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優惠政策加分投檔和降低分數投檔照顧政策。
第二十三條 對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本。▍^、市)招生考試網站或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貸措施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及各項代收費等費用。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費。各項收費標準見學校招生信息網
。╤ttp://zhaosheng.hnfnu.edu.cn/)。
第二十六條 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成績優異的學生可申報國家獎學金,1.5-2‰(依據當年省資助中心下達指標為準)的學生可獲得該項獎勵;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報國家勵志獎學金,3-4%(依據當年省資助中心下達指標為準)的學生可獲得該項獎勵;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突出、成績優良的學生可申報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同等次的校級獎學金,15%的學生可獲得該項獎勵。
第二十七條 在校期間家庭經濟困難、表現優良的學生可申請每人每年2200-4400元不同等次的國家助學金,20-30%(依據當年省資助中心下達指標為準)的學生可獲得該項資助;同時,學校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提供校級經濟困難補助。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有新生報到“綠色通道”,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辦理先入學后繳費手續,同時為已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及時確認信息辦理回執(注:凡我省高考錄取新生,可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到當地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校還設有“學生勤工助學服務中心”,可為學生推薦勤工助學崗位。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招生簡章等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市)高考政策調整,學校將制定相應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招生地點:東方紅校區。聯系單位:湖南第一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東方紅校區百熙樓407室)。
招生咨詢電話:0731-88228033
招生監察電話:0731-88228206
傳 真:0731-88228169
網 址:http://zhaosheng.hnf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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