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護理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2-05-25 12:02:26陽光高考
濟南護理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濟南護理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等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濟南護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濟南護理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濟南護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濟南護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及代碼
學院全稱:濟南護理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4343
第五條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港西路3636號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濟南護理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濟南護理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濟南護理職業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濟南護理職業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申訴電話0531-62333129。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濟南護理職業學院依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規模編制招生計劃。
2022年學校面向山東、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河南、廣西、四川、貴州、甘肅、寧夏、湖南、江西等16個省、自治區進行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生源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第十二條 各省分專業分科類招生計劃請到“濟南護理職業學院”(http://www.jnnvc.cn/)官網查詢。我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最終以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等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投擋分數公平、公正錄取。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要求:各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考生入學后我院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六條 男女生比例:助產專業只招收女生,其他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 對考生體檢中的身心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規定及相關通知執行。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
1.按公布的招生計劃,根據各省志愿填報和投檔規則,接受省考試院(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投檔。
2.錄取:
(1)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專業志愿分配根據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錄取時,各專業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進行錄取。
(2)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首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按分數優先原則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3.認可各省、自治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通過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學院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布,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通訊地址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和入學體檢,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入學體檢不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和證書種類:濟南護理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學歷證書可進入教育部學歷查詢系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條 根據山東省公安廳等部門《關于調整駐魯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省內新生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魯公通〔2017〕109號)要求,駐魯普通高校錄取的省內新生可自愿選擇將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
第二十五條 轉專業事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及學校具體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專升本政策:畢業生可依照當年度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文件政策規定執行,參加普通專升本考試,錄取后進入本科相同或相近專業繼續學習。
第二十七條 在校大學生應征入伍可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
第二十八條 學生就業,由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簽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就業報到證,學院對畢業生推薦就業。
第二十九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濟南護理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濟南護理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濟南市歷城區港西路3636號 郵政編碼:250102
招生咨詢電話:(0531)87192205;87192206;87954412
網址:http://www.jnn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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