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科技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2-05-25 11:38:57陽光高考
煙臺科技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煙臺科技學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煙臺科技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煙臺科技學院 學校代碼:14002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蓬萊區仙境西路34號
第六條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2年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信息網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2022年學校分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或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站(https://zs.ytkj.edu.cn/)查詢。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美、勞五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學校只設英語教學,小語種考生填報,如被錄取,公共外語課程須改學英語。
第十四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對男女比例均無限制。
第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六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2.各錄取批次錄取原則: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
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3.進檔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錄取專業確定辦法:
實行新高考改革且按照“專業(類)+學校”志愿填報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將進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
實行新高考改革且按照院校專業組志愿填報模式的省份和未實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學校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省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的計劃錄取。學校盡量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并根據第一專業志愿報考人數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各專業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5.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校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山東省內,美術類本、專科專業使用省美術類統考成績,高考成績達到山東省規定的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綜合分從高到低規定的比例投檔,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綜合分=統考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山東省內,舞蹈編導(本科)、舞蹈表演(專科)專業使用省舞蹈類統考成績,高考成績達到山東省規定的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規定的比例投檔,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綜合分=統考專業成績×750/300×80%+文化成績×2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山東省內,錄音藝術(本科)、音樂表演(專科)專業使用省音樂類統考成績,高考成績達到山東省規定的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規定的比例投檔,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綜合分=統考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專業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山東省外藝術類專業,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規定的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學校招生錄取結果將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站(https://zs.ytkj.edu.cn/)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網站等渠道公布。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已修學分達到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要求,準予畢業,分別頒發相應的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煙臺科技學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煙臺科技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5-5770026、5770027
學校網址:https://www.ytkj.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 https://zs.ytkj.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蓬萊區仙境西路34號
郵編:265600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黃山健康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