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師范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5-24 09:48:32陽光高考
內蒙古師范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內蒙古師范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學校名稱、辦學地點及層次
第二條 學校名稱:內蒙古師范大學 國標代碼:10135
第三條 學校校址:
賽罕校區:呼和浩特市昭烏達路81號。
盛樂校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盛樂經濟園區。
第四條 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第五條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自治區重點大學。
第六條 畢業證書種類: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成立了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招委會”),重大問題由學校招委會集體討論決定。
第八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普通高考本科生招生錄取的日常管理工作。招生辦公室和各學院參與招生錄取工作的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ㄊ小⒆灾螀^)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對參與的招生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選拔和培訓,確保學校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第九條 成立了由學校紀委書記、監察專員任組長,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檢查招生工作全過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
第十條 根據學校教育教學資源、社會需求及生源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送各。ㄊ、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審批后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錄取批次
1.藝術類:區內本科提前錄取,區外按各。ㄊ、自治區)具體要求安排。
2.體育類:區內本科提前錄取,區外按各。ㄊ小⒆灾螀^)具體要求安排。
3.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區內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區外按各。ㄊ、自治區)具體要求安排。
第五章 招生條件
第十二條 招生條件和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和各省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執行,文化課成績是指高考成績加上政策加分之后的投檔成績。天津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河北省、遼寧省、湖北省、湖南省、重慶市、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按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條 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有特殊要求的專業:
1.英語專業及方向要求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2.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要求考生英語口語達到合格標準,英語聽力成績12分及以上,英語成績110分及以上。蒙授文科英語專業要求考生英語成績80分及以上。
3.數學科學學院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要求考生數學成績80分及以上。蒙授理科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要求考生數學成績60分及以上。
4.經濟管理學院經濟學(實驗班)專業要求考生數學成績80分及以上。
5.體育學院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要求考生專業課成績85分及以上。
6.美術學類專業、設計學類專業、動畫專業要求統考成績達到生源地美術類統考總分的75%(含75%)以上。
7.國際交流學院旅游管理專業要求考生外語成績70分及以上。
8.旅游學院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明顯的“O”型和“X”型腿,無骨關節疾病或畸形;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全身無紋身、無煙疤、無自殘性疤痕。
。2)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3)無色盲、色弱、斜視,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
。4)年齡不超過二十周歲,即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考生其他身體健康狀況,請自行參照《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CCAR-67FS-R4)以及《空勤人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鑒定醫學標準》(AC-67FS-001)IV類標準相關規定。
9.所有音樂類專業考生的聲樂、器樂種類必須符合專業方向或備注中的要求。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錄取方式:學校積極配合各省(市、自治區)計算機網上錄取工作,全部采用網上遠程錄取的方式。
第十六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根據學校發展的實際情況,結合各。ㄊ小⒆灾螀^)規定以及歷年生源數量、質量,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進行調整。
第十七條 提檔比例按照有關。ㄊ、自治區)規定執行。錄取原則:專業志愿清。對于已投檔考生,當考生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首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其次對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下同)、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于藝術、體育類專業,當考生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考試、語文、外語、文科數學(理科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語文、外語、數學、選考科目總分成績排序。
第十八條 根據各。ㄊ小⒆灾螀^)有關規定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擇優錄取的原則,并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的相關規定。
1.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專業使用2022年生源地相應科類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及專業統考成績均須達到省級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具體如下:
。1)美術學類專業、設計學類專業、動畫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生源地美術類統考總分的75%(含75%)以上,排序成績為文化課成績。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排序成績為文化課成績。
。3)音樂學專業排序成績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統考成績×60%。
。4)音樂表演專業排序成績為統考成績。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舞蹈學專業使用2022年內蒙古藝術學院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專業聯考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及專業聯考成績均達到自治區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排序成績為聯考成績。
3.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使用校考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自治區其他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專業?汲煽兒细瘛E判虺煽優榫C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校考成績×60%。
4.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使用體育類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課達到內蒙古自治區體育類本科最低控制線,專業統考成績達到85分及以上。排序成績為文化課成績。
5.公共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和日語,其他語種考生,入校后需要在英語或者日語中選擇進行公共外語學習。
6.公費定向師范生錄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內蒙古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的文件要求執行。招生對象為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且符合內蒙古自治區高考報名條件的優秀高中應屆畢業生。為保證簽約率和報到率,公費定向師范生各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不接收專業調劑。
7.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錄取按照教育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的文件要求執行。招生對象為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且符合內蒙古自治區高考報名條件的優秀高中應屆畢業生。為保證簽約率和報到率,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各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不接收專業調劑。
8.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及方向、校企合作辦學各專業及方向、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各專業不接收專業調劑。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條 招生咨詢電話:0471-4392514,歡迎考生及家長咨詢。
網 址:http://www.imnu.edu.cn。
電子郵件:zhaoban@imnu.edu.cn。
第二十條 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執行財政部科教司、教育部財務司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制定的高校本?茖W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嚴格遵守學校招生錄取原則,杜絕錄取過程中的舞弊行為,對違反錄取原則和招生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新生入學后按規定進行嚴格復查。經復查,凡有謊報個人信息、不符合報名條件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并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處理,涉嫌違法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增強招生工作透明度,實行六公開三監督制度,認真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具體招生專業以上級主管部門實際審批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內蒙古師范大學負責解釋。
內蒙古師范大學
二〇二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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