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師范大學皖江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05-22 11:00:49陽光高考
安徽師范大學皖江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安徽師范大學皖江學院
(特別說明: 安徽師范大學皖江學院轉設已經教育部公示, 擬轉設為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校名暫定為 “蕪湖學院”。如轉設成功,2022年錄取的新生將發放“蕪湖學院”錄取通知書,并由“蕪湖學院”負責新生報到、培養、管理以及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等。凡報考我校的考生視為已經認真閱讀并知曉上述說明。)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獨立學院(轉設后為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文津西路8號(過渡校區)
五、組織機構
1.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討論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由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2.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安徽師范大學皖江學院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3.安徽師范大學皖江學院的招生工作在學院紀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六、錄取規則及要求
1.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2.學院調檔比例按照100%從生源所在地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取電子檔案。
3.學院分專業采取“專業清”的方式錄取。
4.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按各模塊省統考綜合分為依據進行錄取。
(1)表演專業按照“模塊三”綜合分擇優錄取;
(2)舞蹈表演專業按照“模塊四”綜合分擇優錄取;
(3)美術類專業按照“模塊七”綜合分擇優錄取;
(4)音樂類專業按照“模塊八”綜合分擇優錄取;
5.學院不限考生外語語種,但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須為英語;在安徽省錄取英語專業設單科成績控制線,文科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150分制),理科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150分制)。
6.大類招生按照學院有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七、頒發證書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安徽師范大學皖江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院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安徽師范大學皖江學院學位證書。(注:如轉設成功則頒發“蕪湖學院(暫定名)”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八、收費和獎助學金
1.學費按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安徽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具體學費暫定為:非藝術類專業11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14000元/生·學年。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2.學院現有國家獎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院獎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綠色通道”等“多位一體,聯動助學”的激勵和保障機制,鼓勵品學兼優學生和資助經濟困難學生。
九、附則
1.學院本科招生體檢標準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并作為高考錄取工作的依據。
2.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
3.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院將制定相應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4.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553-5771509;電子郵箱:wjxyzsb@163.com,招生監督電話:0553-5117511;招生網網址:wjzsb.ahnu.edu.cn/,招生咨詢QQ群: 619309042。
5.本章程逐年修訂,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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