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高考普招招生章程(2022年實行)
2022-05-19 19:21:18陽光高考
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高考普招招生章程(2022年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面向招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體育)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102,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條 學校簡介: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是國家優質公辦高職院校,創建于1958年,位于江蘇常州。學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江蘇省高水平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入選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和育人成效50強。設有7個二級學院,40余個專業,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
第五條 錄取考生修完規定的課程并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處,負責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制度,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一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三條 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七條 江蘇省錄取規則
1. 普通類
學校依據考生投檔分,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如仍相同,參考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榮譽獎勵、特長、研究成果等)擇優錄取。
2. 藝術類、體育類
(1)藝術類考生須參加省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考;體育類考生須參加省組織的體育類專業統考;
(2)考生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須達到高職(專科)批省錄取控制分數線;
(3)學校依據考生投檔分,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藝術或體育省統考專業分、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如仍相同,參考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榮譽獎勵、特長、研究成果等)擇優錄取。
3. 考生的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必須合格。
4. 當考生所有志愿專業都不能夠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其隨機調錄到考生被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預退檔。
第十八條 江蘇省外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規則
1. 面向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按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普通類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如仍相同,參考榮譽獎勵、特長、技能擇優錄取;藝術類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藝術省統考專業分、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如仍相同,參考榮譽獎勵、特長、技能擇優錄取。
2. 面向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按照文史類、理工類、藝術類分類錄取。對于進檔考生,學校嚴格依據考生投檔分,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普通文理類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將根據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程的總分擇優錄取;若再相同,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若仍相同,根據考生的技能、特長和獲獎情況擇優錄取。藝術類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將根據藝術省統考專業成績優先排序錄取,若再相同,根據考生的技能、特長和獲獎情況擇優錄取。
3. 當考生所有志愿專業都不能夠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預退檔。
第十九條 學校招生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學校的公共外語課開設英語和日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文件依據: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文科類專業4700元,工科類專業53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體育類專業4800元。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000~1200元(文件依據:蘇價費[2002]369號、蘇價費[2004]365號、蘇價費[2006]185號)。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獎、勤、助、貸、減、補、幫等多種形式的資助與幫扶體系,統籌來自政府、社會、學校等不同渠道的資助資源,對貧困學生進行多渠道、多途徑資助與幫扶。
1. 學費減免(建檔立卡貧困學生)
2.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3.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4. 國家助學金:2300~4300元/年
5. 學校獎學金:最高可獲得獎學金2000元/年
6. 少數民族學生勵志獎學金:1000元/年
7. 企業獎學金以及其他類別的獎學金:1000~5000元/年
8. 勤工儉學:學校為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儉學崗位。
9.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額度為最高12000元/年,錄取新生憑錄取通知書與家長共同到當地的教育局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手續。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滆湖中路33號
郵政編碼:213164
招生咨詢電話:400-8817-519
監督電話:0519-86332028
官方微信公眾號:czgc1958
電子信箱:zs@czie.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s://zsjy.czie.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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