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5-13 17:19:52陽光高考
廣西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廣西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廣西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廣西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概 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廣西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 辦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 職(專科)
第七條 學校國標代碼:11608
第八條 辦學地點:廣西南寧市長堽路99號(長堽校區)
廣西南寧市武鳴區廣西-東盟經濟開發區長崗大道98號(里建校區)
第九條 學院概況:廣西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始建于1956年,歷史悠久,是廣西唯一一所水利類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學院總面積1100.13畝,校舍總面積43.3萬平方米。學院師資力量雄厚,現有專兼職教師1380余人,由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領航,部級科技英才領銜,全國水利職教名師、全國課程思政教學名師、廣西卓越學者和全國技術能手、廣西水利首席科學家、廣西TRIZ創新方法首席專家領軍,由“名家+名師+名匠”組成的高水平教師團隊,形成了一支專兼結合,結構合理、教學和科研能力強的雙師隊伍。設有 8個系2個教學部,55個高職專業、5個聯辦本科專業,覆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專業群、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專業群、智能制造專業群、現代信息技術專業群等八大專業群,全日制在校生逾2萬人。畢業生就業率均在90%以上,多年榮獲“全區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突出單位”稱號,是廣西高水平高職學校和高水平專業建設計劃單位、全國水利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全國優質水利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國家示范性骨干院校。
第三章 錄 取
第十條 錄取規則及要求:
一、外語語種:不作要求
二、身體健康要求:
報考我院考生均需參加高考體檢并符合以下要求:
1.我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文)標準執行。
2.因工科專業性質所限,對以下26個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不能識別紅、黃、綠三種顏色中任何一種):
序號 |
專 業 |
序號 |
專 業 |
1 |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 |
2 |
供用電技術 |
3 |
供用電技術(電力營銷) |
4 |
供用電技術(軌道交通供電) |
5 |
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 |
6 |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新能源發電) |
7 |
輸配電工程技術 |
8 |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與自動化技術 |
9 |
供用電技術(電力工程項目管理) |
10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11 |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
12 |
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 |
13 |
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 |
14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
15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16 |
水利機電設備智能管理 |
17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18 |
機電設備技術 |
19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20 |
建筑室內設計 |
21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22 |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
23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24 |
通信技術 |
25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26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3.因特殊工種行業限制,對于以下專業,體檢標準要求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中體檢標準要求。
序號 |
專業 |
序號 |
專業 |
1 |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 |
2 |
供用電技術 |
3 |
供用電技術(電力營銷方向) |
4 |
供用電技術(軌道交通供電方向) |
5 |
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 |
6 |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新能源發電方向) |
7 |
輸配電工程技術 |
8 |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技術 |
9 |
供用電技術(電力工程項目管理方向) |
4.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體檢復查,對有不符合以上體檢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
(一)普通高考招生
普通高考招生按設置招生計劃所在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所規定的錄取批次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對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專業: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相關專業,如考生同分,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確定分數位次進行排序,優先錄取位次高的考生。
2.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到有剩余計劃專業。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3.基層水利定向招生。基層水利定向招生計劃安排在廣西普通高考錄取高職高專提前批次進行。按照“生源地分數”優先原則,將出檔考生根據招生政策和年度定向招生計劃,按高考成績分地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在定向生生源縣(市、區)內,如果生源不足,可以在同設區市范圍內的其他縣(市、區)征求有志愿考生意見,對同意調劑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補足缺額。
(二)單獨招生
1.考生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且成績合格,不參加測試或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成績合格標準詳見廣西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簡章)
2.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10門),有2門及以上成績等級為D的考生不予錄取。
3.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并且成績合格的考生,我院依據出檔考生的總成績(10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原始分之和乘以0.3(成績四舍五入取整數)+附加分)為依據進行錄取(外省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經廣西招生考試院認定)。
4.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將填報了院校志愿且有相應院校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后續志愿投檔錄取。每輪投檔后,我院可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志愿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進行專業計劃調整,以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愿。
5.我院對出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直至錄滿招生計劃為止。若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總成績排序規則詳見廣西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簡章)
考生所填專業志愿不能滿足,若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至其他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6.2022年我院將對符合條件的單招考生實行優先錄取政策。
(1)優先錄取對象
①體育特長生:參加由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省級教育廳、省級體育局舉辦的田徑、足球、籃球、排球、體育舞蹈、健美操、武術類比賽團體或個人獲前三名(或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獲得田徑、足球、籃球、排球、體育舞蹈、健美操、武術類等項目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的考生。
②藝術類特長生:參加2022年全區藝術類統考且成績合格,獲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獲得教育廳或人社廳組織的省級職業院校一等獎的考生;獲得文化部授權的考級委員會組織的社會音樂水平考級:聲樂,鋼琴,舞蹈,電子琴,播音主持或其它樂器9級以上的考生。
(2)優先錄取比例:優先錄取比例不超過我院單獨招生計劃的8%。
(3)優先錄取條件
①3月7日至4月8日期間,考生按要求將等級證書(或獲獎證書)及高考報名表、誠信承諾書掃描件(或圖片)打包后以壓縮包形式(壓縮包命名為高考考生號+姓名)發至我院指定郵箱(gxsdxy@163.com),經過我院審核、公示,無異議后認定為獲得“優先錄取”資格。(誠信承諾書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下載)
②須參加公辦高職院校大聯盟組織的統一考試并取得相應成績。
③須填報我院為第一志愿。
(4)錄取原則
①我院優先錄取獲得“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
②優先錄取的先后順序為:
體育類特長生:先錄取獲得國家級比賽獲獎考生,再錄取獲得省級比賽獲獎考生,按獲獎等級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錄取。
藝術類特長生:先錄取獲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考生,再錄取獲得教育廳或人社廳組織的省級職業院校一等獎的考生。最后錄取獲得文化部授權的考級委員會組織的社會音樂水平考級:聲樂,鋼琴,舞蹈,電子琴,播音主持或其它樂器9級以上的考生。
③獲獎或特長等級一致的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規則擇優錄取,即先檢錄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再檢錄低分考生的專業志愿,直至專業計劃錄滿為止。如獲獎、特長等級及分數都一致的考生,錄取的先后順序為先錄取體育類特長生,再錄取藝術類特長生。
(三)中職對口高職招生
1.申報我院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須參加廣西公辦高職高專招生聯盟統一組織的聯合測試并取得相應成績。沒有參加聯合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考生分數排序規則為:聯合測試總成績(含附加分)— 基本文化素質測試分 — 職業技能測試分。即聯合測試總成績(含附加分)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聯合測試總成績(含附加分)相同,則按基本文化素質測試分高低順序,分高者排位靠前;依次類推。
3.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聯合測試總成績(含附加分)低于我院劃定的最低控制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4.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直升批次:僅針對經中職學校、我院及教育廳同意蓋章備案的《2020年廣西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新生簡明登記表》內的考生,如備案考生填報我院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直升批次志愿,選報備案時的直升專業,我院將單獨對投出直升考生按照本節第2點方式進行排位,按照排位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分配錄取。如備案考生不填報備案時的直升專業,則視為放棄直升資格,與非備案生共同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分配專業,具體見本節第6點。
5.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將填報了院校志愿且有相應院校備案成績的考生進行投檔,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后續志愿投檔錄取。每輪投檔后,我院可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志愿,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進行專業計劃調整,以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愿。
6.我院對出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分配。先按本節第2點排序規則確定排位,再按排位由高到低錄進行專業分配直至完成招生計劃為止。若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
7.考生所填“服從專業調劑”情況。考生所填專業志愿不能滿足,若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至其他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8.2022年我院將對符合條件的對口中等職業學校考生實行優先錄取政策。
(1)優先錄取對象為:
①職業技能競賽獲獎考生:獲得教育部或者人社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獲得省級教育廳或人社廳組織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考生。
②體育特長生:參加由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省級教育廳、省級體育局舉辦的田徑、足球、籃球、排球、體育舞蹈、健美操、武術類比賽團體或個人獲前三名(或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獲得田徑、足球、籃球、排球、體育舞蹈、健美操、武術類等項目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的考生。
③藝術類特長生:獲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獲得教育廳或人社廳組織的省級職業院校一等獎的考生;獲得文化部授權的考級委員會組織的社會音樂水平考級:聲樂,鋼琴,舞蹈,電子琴,播音主持或其它樂器 9 級以上的考生。
優先錄取比例:體育類和藝術類特長生優先錄取比例不超過我院對口計劃的8%。
(3)優先錄取條件
①3 月7日至 4 月8日期間,考生按要求將等級證書(或獲獎證書)及高考報名表、誠信承諾書掃描件(或圖片)打包后以壓縮包形式(壓縮包命名為高考考生號+姓名)發至我院指定郵箱(gxsdxy@163.com),經過我院審核、公示,無異議后認定為獲得“優先錄取”資格。(誠信承諾書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下載)
②須參加公辦高職院校大聯盟組織的統一考試并取得相應成績。
③須填報我院為第一志愿。
④“職業技能獲獎考生”填報的“專業 1”須是與其獲獎項目相關的專業或專業大類,否則不得享受“優先錄取”政策。
(4)錄取原則
①我院優先錄取獲得“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
②優先錄取的先后順序為:
職業技能競賽獲獎考生:先錄取獲得教育部或者人社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考生,再錄取獲得省級教育廳或人社廳組織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考生。
體育類特長生:先錄取獲得國家級比賽獲獎考生,再錄取獲得省級比賽獲獎考生,按獲獎等級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錄取。
藝術類特長生:先錄取獲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考生,再錄取獲得教育廳或人社廳組織的省級職業院校一等獎的考生。最后錄取獲得文化部授權的考級委員會組織的社會音樂水平考級:聲樂,鋼琴,舞蹈,電子琴,播音主持或其它樂器9級以上的考生。
③獲獎或特長等級一致的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規則擇優錄取,即先檢錄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再檢錄低分考生的專業志愿,直至專業計劃錄滿為止。如獲獎、特長等級及分數都一致的考生,錄取的先后順序為先錄取職業技能競賽獲獎考生,然后錄取體育類特長生,最后錄取藝術類特長生。
(四)計劃未滿按招生相關政策復征或降分投檔錄取時,按照上述相應招生類別錄取原則確定考生專業。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一條 收費標準及學歷證書:
一、學院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標準收取住宿費、學費等費用。
學費:6000-8000元/年(按專業不同);
住宿費:800-1350元/年(按住宿條件不同);
書費:按實支收取。
(注:以上各項收費如果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布新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二、學歷證書: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國家統一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十二條 獎、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
一、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一般在學生所在縣(市、區)資助辦公室申請。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為1000元至12000元,主要用于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將按最新政策執行)。
二、政策性獎學金
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廣西區政府獎學金等。其中國家獎學金獎勵比例約為全日制在校生的0.3%,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比例約為全日制在校生的3%,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其中國家勵志獎學金必須是經所在高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方可申請。由學生入學報到獲得正式學籍后,按規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請參加評選。每年申請評選一次。
三、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以及資助金額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標準執行。目前分兩檔進行資助:一等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補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資助標準為4300元/年;二等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補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標準為2300元/年,資助名額由當年國家標準定。
國家助學金必須是經所在高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方可申請。由學生入學報到獲得正式學籍后,按規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請參加評選。每年申請評選一次。
第十三條 廣西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實行陽光錄取工程,錄取全程有紀檢監察監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凡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十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監察部門及投訴電話:
學院紀檢監察室:0771-2085186
第十五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71–2085228、2085035、2085046、2085515、2085229(傳真)
地 址:廣西南寧市長堽路99號 (530023)
廣西南寧市武鳴區廣西-東盟經濟開發區長崗大道98號 (530105)
電子郵件:zjc@gxsdxy.cn gxsdxy@163.com
學院網址:www.gxsd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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