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05-10 09:00:47陽光高考
中原工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 |
中原工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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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地址 |
龍湖校區地址:河南省鄭州市新鄭雙湖經濟開發區淮河路1號。 中原校區地址:河南省鄭州市中原中路4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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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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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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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學校代碼及證書種類 |
學校代碼 |
國標代碼:10465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條件及相關學位要求,頒發中原工學院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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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中原工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中原工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中原工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監督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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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1.我校依據河南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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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和順延錄取各省平行志愿投檔過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我校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開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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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入學外語語種及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要求 |
1.各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2.非語言類專業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中原彼得堡航空學院所有專業的外語教學語種為俄語,學校其他學院各專業的外語教學語種均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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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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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分政策 |
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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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含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 1.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普通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對于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調閱檔案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未完成的計劃將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余計劃撤回。 2.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實行平行投檔的情況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對填報我校志愿且投檔到我校的考生進行擇優錄取,實際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此排序與高考改革省份排序規則有沖突,按生源省份規則執行。 安排專業時,對專業志愿采用分數優先的辦法確定考生錄取專業。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3.對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辦法,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愿報考的考生,依次類推。安排專業時,在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上實行考生“志愿清”辦法,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分數高低順序將其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所有專業均已錄滿,則予以退檔;若某考生所報專業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4.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學校不予錄取。 5.新生入校后,學校將依據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將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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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特殊類型考生錄取規則 |
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過線情況下,依高考填報的志愿先后順序,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依次按文化課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各專業錄取辦法如下: 1.美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及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使用各省相應類別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若生源省份規定了各專業投檔排序原則,按該原則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若生源省份未明確投檔排序原則,則按照以下規則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美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30%+文化課成績×70%。 注:若本規則與各省級招辦(考試院)相關規定不一致,以各省級招辦(考試院)規定為準。 2.表演(服裝表演與營銷方向)專業 我校2022年表演(服裝表演與營銷方向)專業在部分省份使用表演類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在我校舉辦表演(服裝表演與營銷方向)專業校考的省份使用我校專業課校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1)使用我校校考成績的省份及河南省 省外考生須在生源省份服裝表演類(或相近類別)統考合格的前提下,通過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同時文化課成績過線,按照校考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河南省考生須表演統考和文化課成績雙過線,按照專業統考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2)使用生源地省統考成績錄取原則的省份 若各省級招辦(考試院)有明確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生源省份未明確投檔規則,則按照使用我校校考成績省份的錄取規則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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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服裝設計與工程、自動化、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工業設計、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其余理工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知識產權專業每生每學年4840元; 其余文史類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 2.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 3.中原彼得堡航空學院每生每學年18000元(豫教財[2007]74號)。 4.軟件技術學院每生每學年學費為12000元(豫教財[2007]74號)。 |
住宿費標準 |
1.四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豫教財[2007]74號)。 2.六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豫教財[2007]7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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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河南省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業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各類專項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和學費減免等。具體資助標準如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5000元;學業獎學金,獎勵標準為一等獎學金1800元、二等獎學金1200元、三等獎學金800元;校長獎學金,獎勵標準為10000元;各類專項獎學金,獎勵標準為100-15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一等助學金4400元、二等助學金3300元、三等助學金2200元;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準為12000元;勤工助學,薪酬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每標準工時10元。我校承諾: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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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監督。舉報電話:0371-62506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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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www.zut.edu.cn 本校招生網:http://zsc.zut.edu.cn 咨詢電話:0371-67698700(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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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其他須知 |
1.大類招生的部分專業,入學時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教育后,依據學校專業分流管理辦法進行專業分流及學生管理。 2.報考工業設計、建筑學(五年制)專業的考生,入校后需加試徒手畫。 3.中原彼得堡航空學院、軟件學院學生不允許跨學院轉專業。 4.學校以往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相抵觸,以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為準。 5.學校不委托也不允許任何中介機構參與、介入學校招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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