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黎職業學院 2022年普通?疲ǜ呗殻┱猩鲁
2022-05-09 11:14:28陽光高考
培黎職業學院 2022年普通專科(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全程公開、信息透明,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五條 學院名稱:培黎職業學院。
英文譯名: Bailie Vocational College 。
第六條 學院代碼:14738。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八條 辦學層次:高職(?疲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培黎職業學院。
第十條 辦學地點:甘肅省張掖市山丹縣新城區培黎路(郵編:734100)。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班子成員、招生就業處負責人及二級學院負責人組成。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事務工作。
第十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招生工作。
第十四條 凡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第十五條 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六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甘肅省招生委員會領導下,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七條 學院招生計劃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八條 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院對考生的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
第二十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志愿優先,成績優先”的錄取原則。考生在所報專業錄滿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者,作退檔處理;對成績相同的考生,以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的總和高低排序。
第二十一條 學院執行教育部及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分配。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將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及規定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院網站查詢。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對已錄取報到的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和體檢,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規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并報相關機構備案。
第二十四條 收費按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文件(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執行,普通生學費4500元/學年,住宿費900元/學年。在新生入學時如有新的收費標準,則按照物價部門的最新批復為準。
第二十五條 學院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系,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向學校申請辦理。主要有:(1)獲國家獎學金者8000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者5000元/學年,國家助學金者3000元/學年,國家級和學院獎學金、助學金等受獎助面超過50%;(2)每年評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3)對經濟困難的學生,采取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形式給予資助;(4)對品學兼優、經濟困難的學生,學院還設立一定的專項獎學金。
第二十六條 學院各類獎助學金評審和管理由學院學生處負責,每學年評審一次,具體評審時間以當年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時間為準;境绦驗椋
1.學生處根據甘肅省學生資助中心下撥我院的計劃和我院學生人數下達各二級學院(專業班級)申報計劃。
2.各二級學院(專業班級)根據獎助學金申請條件,分別受理學生申請。各二級學院(專業班級)在接受學生申請時,必須根據本學院(專業班級)情況,各年級名額打通使用,切實保證本學院評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3.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向所在二級學院(專業班級)在規定時間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交所在二級學院(班主任)審核。
4.各二級學院(專業班級)在規定的申請時間截止后,組織由二級學院領導、班主任、輔導員、學生代表組成的評審委員會,依據學生申報材料,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綜合考評,根據分數高低確定本二級學院(專業班級)初審合格學生名單,并在本院(專業班級)范圍內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報學生處進行評審、公示。
5.學生處組織復審工作,提出學院評審合格學生名單,并在學院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
6.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后,報相關部門備案、組織發放。
7.學院學生各類評優事項,參照以上1-6程序進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中國甘肅張掖市山丹縣新城區培黎路(培黎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 734100
咨詢(監督)電話:0936-2861040;13014118010
學院網址:www.plzyxy.com
電子信箱:847304011@qq.com
學院微信公眾號:plzyxy2020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執行,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