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5-05 10:14:07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2022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精神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國標代碼為12581,河南省招生代號為6191。
除河南省外,我校擬在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貴州省、山東省投放招生計劃,實際批準的省外招生地區及省外招生代碼以所在省(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批準、公布為準。
辦學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區碧蓮路801號。
第五條 學校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制三年。
第六條 頒發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類別: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3.學歷證書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并可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唯一網站“學信網”(網址:www.chsi.com.cn)進行查詢。
4.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河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頒發)。
第七條 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創建于1975年,經歷了河南省煤礦學校、焦作煤炭工業學校、河南工程技術學校等幾個發展階段。2002年,經教育廳批準,省政府同意,與河南理工大學聯合舉辦河南理工大學高等職業學院。2013年,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
第八條 學校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獲得“河南省省級優質高等職業院校”、“河南省職業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職業教育攻堅工作先進單位”、“河南省職業指導與就業服務先進單位”、“河南省電子商務職業教育實訓基地”、“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校企合作聯盟秘書長單位”、“河南省職業院校電子商務師資培訓基地”等榮譽稱號。
第九條 學校培養的畢業生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適應面廣,深受用人單位歡迎和好評,絕大多數畢業生成為各行各業的骨干,相當一部分成為教授、專家或擔任了各級領導職務。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由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規定和招生章程,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舉報電話:0391-8767017(紀檢監察室)。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
學校招收參加2022年全國普通高考或河南省對口升學考試的學生,其它政策按照教育部及省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的分配原則和辦法:學校根據各系部、二級學院的專業教師師資隊伍、專業課實訓實習條件等,參照往年的招生報到人數,提出本年度各專業招生計劃分配方案,報上級批準后執行。學校無預留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及要求
第十五條 錄取規則
1.普通類專科批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文科(理科)綜合成績進行排序,若仍相同,則超計劃的同分考生均不予錄取。2.河南對口專科批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語文(中職類為語文英語合卷)成績、數學成績進行排序,若仍相同,則超計劃的同分考生均不予錄取。
3.河南體育專科批的投檔執行我省統一設定的投檔排序成績計算辦法,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進行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專業課總成績、文化課總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文科(理科)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排序,若仍相同,則超計劃的同分考生均不予錄取。
4.河南藝術專科批(音樂類)在我省招生過程中對投檔考生執行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雙過線,按照省統考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進行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文化課總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文科(理科)綜合成績進行排序,若仍相同,則超計劃的同分考生均不予錄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
5.其它批次我校沒有招生計劃,無須做出說明。
第十六條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對考生外語語種不做要求,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我校無相關科目成績和加試課程要求。
第十七條 我校執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八條 對考生體質的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煤礦智能開采技術專業按照相關規定只招男生,其他專業不設定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條 錄取結束后,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廳的要求,以各省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的錄取信息為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及時公布錄取結果,接受考生查詢。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措施
第二十一條 我校2022年各專業及住宿等收費標準為:
學費:3700元/生·年(文科類專業)、42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6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
住宿費:800元/生·年(6人間)或600元/生·年(8人間),均安裝冷暖空調。
第二十二條 獎助措施
學生在校可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學生資助。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
3.學校獎學金:平均1000元/生·年。
二、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生·年。
2.學校助學金:1000元/生·年。
三、國家助學貸款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四、臨時困難補助
依據學生具體困難情況給予一定的補助。
五、勤工助學
根據學生勞動情況按月給付一定數額的勞動酬金。
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我校,可通過學校開設的“ 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將根據其具體困難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新生復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違規入學的學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社會人員從事招生工作,請廣大考生務必通過官方渠道進行招生咨詢,切勿上當受騙。對以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我校與河南產教融合實業有限公司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智能交通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黃岡教育谷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就現代移動通信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通信系統運行管理、云計算技術與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蘇州蘇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音樂表演、工業機器人技術、智能制造裝備技術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江蘇景祥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就電氣自動化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專業開展共建;與中國高科集團就大數據技術、數字媒體技術、軟件技術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河南競界影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就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河南中體博飛體育服務有限公司就健身指導與管理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長沙軍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市場營銷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鄭州市東明汽保設備有限公司就新能源汽車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開展專業共建;與河南比特空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專業開展共建;與河南國運奇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開展專業共建;與華育中航(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開展專業共建,由合作企業負責學生的專業技能培養與就業優先推薦。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91-8767021、8767022
傳 真:0391-8767010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區碧蓮路801號
郵 編:454000
郵 箱:hngxxyzb@126.com
網 址:http://www.hciit.edu.cn
到校路線:焦作市火車站或汽車客運總站乘30路公交車到終點站——河南工業和信息化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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