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考生檔案
2022-04-12 14:47:06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考生檔案
7.考生檔案由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組成。
電子檔案是普通高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材料、體檢信息、志愿信息、成績信息、考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內容。電子檔案須與考生報名、體檢、報考志愿及考生各科考試成績等紙介質材料的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
紙質檔案是考生人事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除與電子檔案相對應紙介質材料外,還應包括中學生檔案、報名資格審核類材料、體檢表、錄取照顧及專項資格申報材料、外語口試表等。
8.考生紙質檔案由各報名點負責組建、發放和保管,區縣教育考試機構要加強對報名點檔案管理工作的指導;考生電子檔案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組建和管理。各有關部門和區縣教育考試機構負責提供組建檔案的材料。各區縣教育考試機構、報名點要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修訂印發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渝教基發〔2016〕84號)、《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檔案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中小學校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渝教發〔2018〕10號)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考生檔案管理,防止弄虛作假。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對畢業生紙質檔案(或人事檔案)客觀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嚴肅追責問責。
市教育考試院要高度重視考生檔案信息的采集,根據教育部發布的招生信息標準和有關規定,制訂考生信息采集辦法,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考生信息采集的內容,要適應普通高校錄取時對考生綜合評價的要求。要建立完整的電子檔案信息確認管理流程和辦法,組織信息采集部門對采集的考生有關信息進行詳細比對校驗,并負責進行匯總、整理,確保考生電子檔案與紙介質表(卡)或相應信息數據庫內容一致,確保考生相關信息的完整、準確、安全,并按規定的格式建立全市考生電子檔案庫。要切實加強考生電子檔案管理,電子檔案庫一經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因考生本人填報失誤或不按規定要求和時間填報信息而對考生錄取產生的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9.考生檔案發放和保管要做到嚴格審核、手續完善、安全保密、流程規范。考生被普通高校錄取后可憑準考證和錄取通知書到報名點領取紙質檔案。報名點在發放檔案時要認真查驗,并與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錄取信息進行核對,無誤后方可交予考生并簽字確認完善手續。所有考生報到時均須向錄取高校提交個人紙質檔案。考生中途不得拆封紙質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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