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章程
2022-04-01 16:15:30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錄取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號),結合學院單獨招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全稱為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市,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河東大道10號。
第三條學院是國家教育部備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管的一所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條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各個理論與實踐環節的目標任務,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湖南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條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院單獨招生工作,研究決定單獨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單獨招生工作的專門機構,負責單獨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院紀檢監察處負責監督單獨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單獨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單招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院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保持數量基本穩定的原則,確定我院14個專業均進行單獨招生。
第九條根據我院單招實際報名人數,為保持應屆普通高中考生、應往屆中職考生、往屆普通高中與同等學力考生等三類考生的錄取比例總體基本均衡,遵循國家政策導向,統籌安排不同類別考生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各類別、各專業計劃公布后,一律不得調整和追加,單招未完成計劃轉為統招計劃使用。
第十條按照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經學院研究決定按上年度招生計劃總數60%的比例申報2022年高職單招計劃,并在單獨招生計劃中單列退役軍人考生的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我院2022年單招總計劃為1500人,具體單招專業、計劃和收費標準如下表。
序號 |
專業 |
學費 |
單招計劃 |
1 |
光伏工程技術(光伏發電、材料制備、智能微電網三個方向) |
5060 |
160 |
2 |
太陽能光熱技術與應用 |
4600 |
50 |
3 |
風力發電工程技術 |
4600 |
80 |
4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4600 |
105 |
5 |
工程造價 |
4600 |
135 |
新能源學院合計 |
|
530 |
|
6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4600 |
150 |
7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4600 |
120 |
8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4600 |
80 |
9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4600 |
80 |
10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4600 |
50 |
智能制造學院合計 |
|
480 |
|
11 |
電子商務 |
3500 |
150 |
12 |
大數據與會計 |
3500 |
140 |
13 |
工商企業管理 |
3500 |
80 |
14 |
動漫設計 (游戲美術設計、室內設計與建筑動畫兩個方向) |
7500 |
90 |
管理藝術學院合計 |
|
460 |
|
退役軍人單列計劃 |
依專業確定 |
30 |
|
單招總計劃 |
|
1500 |
退役軍人考生招生計劃30人,專業由考生在上述專業中任選。
第四章 報名方式
第十二條 根據全省統一安排,報名時間2022年3月7日至14日。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均可報名我院單獨招生。
第十三條 考生高職單招報名時可選擇考試時間不沖突的1-2所院校報考。我院實行志愿優先錄取,在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完成錄取后,如有剩余計劃,再考慮第二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歡迎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院。
第十四條 填報我院志愿的考生允許在單招專業中任選2個專業進行填報,并表明是否同意專業調劑(所有專業內調劑)。在報名系統中多填專業視為無效。
第十五條 具體報名方式。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https://ks.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或“考生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APP)填報報考信息。
第十六條 退役軍人報考我院后,須提交退出現役證或轉業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在2022年3月4日前交至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求實樓212辦公室,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在3月7日前完成所有審核,審核通過的退役軍人考生,可享受免試文化測試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在校生,以及在校學習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省級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我院后,需攜帶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在2022年3月4日前交至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求實樓212辦公室,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在3月7日前完成所有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享受免試錄取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 未按照本章程第十六條的要求提供資料的考生,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績測試優惠政策。未按照本章程第十七條中的要求提供資料的考生,不能享受免試錄取的優惠政策。提供虛假資料的,我院將及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 報名費繳納時間為2022年3月16日—19日,通過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繳納報名費80元。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2年3月23日—24日。
報名費繳費流程和準考證打印辦法詳見學院單獨招生網,網址:http://www.xlgy.com/102/130/595/index.htm
無法通過自助方式完成準考證打印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24日17時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學院求實樓212辦公室現場辦理。
第五章 考試與考核
第二十條 我院將本著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規定,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單獨招生考試的命題、組考與評卷工作。考試時間為:3月25日至26日。
第二十一條 參加我院今年單獨招生的湖南考生分為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往屆高中畢業生與同等學力考生、應往屆中職畢業生、退役軍人。考試大綱將公布在我院單獨招生網。
第二十二條 單招考試由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均為100分,各占單招考試總成績的50%,即:
單招總成績=文化素質測試×50%+職業技能測試×50%。
第二十三條 文化素質測試。應屆普通高中考生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按百分制原始成績,補考成績不算)平均成績計算為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沒有學考成績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必須按照往屆畢業生的要求進行文化考試,并按往屆畢業生類別進行錄取。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同等學力考生和中職類考生須參加文化素質測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進行,考試內容分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部分,各部分占比分別為40%、30%和30%。退役軍人考生可以免試文化素質測試。
職業技能測試分為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含隨機面談)兩部分,兩部分滿分均為100分。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80%+面試(含隨機面談)成績×20%。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綜合素質等知識的掌握情況,采用機試進行。面試(含隨機面談)主要考察考生基本情況、應變能力等素質。
第二十四條 命題工作、組考工作、評卷工作、保密工作由考試工作辦公室負責,按國家有關考試工作要求進行,學院紀檢監察全程監督。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五條 按應屆普高考生、往屆普高與同等學力考生、應往屆中職對口考生三個類別實際參加考試人數均衡錄取原則,分別劃定錄取分數線。視報名情況,中職類考生錄取比例可以略高。
第二十六條 語文、數學、英語、職業適應性測試和面試五個科目中,任一科目缺考或者成績為零分的考生不予錄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低于7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二十七條 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在校生,以及在校學習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省級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可免試提前錄取到我院對口專業就讀(考生如需跨專業,不能享受免試政策)。
符合錄取條件的退伍軍人考生提前錄取到第一志愿專業。
第二十八條 優先錄取填報我院為第一志愿學校的考生。當填報我院為第一志愿學校的考生錄取結束后,專業錄取人數不滿時,才錄取填報我院為第二志愿學校的考生。
第二十九條 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考生錄取的專業。各專業錄取時,分考生類別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專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專業三個類別按相同比例確定第一批擬錄取名單。當各專業第一批擬錄取結束后,專業未錄滿時,再從未被擬錄取的考生中按第二志愿專業分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第二批擬錄取名單。如專業仍未錄滿,再從未被擬錄取但愿意調劑專業錄取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擬錄取。
第三十條 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三十一條?我院將通過官網(http://www.hnlgzy.net)發布單獨招生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院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確認就讀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確認就讀手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三十二條 補錄取。如果經確認有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專業未錄滿時,可在未被錄業取但愿意服從專調劑考生中擬錄取。
第三十三條 審批。匯總經確認的擬錄取和補錄考生形成錄取名單,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批。
第三十四條 已被我院正式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與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當年統一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與錄取。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考試結束及錄取結束后,我院第一時間將考試結果及擬錄取考生情況在學院官網公示。
第三十六條 我院高職單招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舉辦所謂的考前“輔導班”“培訓班”,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單招合作。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院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請及時報警。
第三十七條 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對在單招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從嚴查處。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院高職單招工作進行監督,我院的投訴舉報電話為0731-52518762。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單招錄取的學生不能轉學。
第三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必須按學院規定的繳費方式、時間繳納學雜費。學院實行按年學費標準預收。
第四十條 學院對家庭困難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院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并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四十一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院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與身體復檢。對復查(復檢、復試)發現的問題,學院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通過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和官微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院公布的完整單獨招生方案為準。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院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國標招生代碼:13923
信息發布網址:http://www.hnlgzy.net
招生咨詢電話:0731-52518710(招生就業處)
專業詳情咨詢:
新能源學院:0731-52518031
智能制造學院:0731-52554282
管理藝術學院:0731-52554257
招生咨詢郵箱:hnlgzy@163.com
監督投訴電話:0731-52518762
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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