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2)
2022-02-27 15:08:35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四、招生程序
(一)資格審核。學校按報考條件逐個認真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組織專業人員對考生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審核,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內已審核的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二)資格確認。
1.資格合格考生。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中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完成網上確認《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考生須知》(招生信息網:http://zsb.zfc.edu.cn),逾期未完成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2.網上繳費。入圍資格考生名單的考生繳納招生考試費140元/人,采用網上繳費,未繳費的考生報考資格無效。繳費操作說明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告。
3.現場提交材料。網上繳費的考生備齊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學校辦理現場確認。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確認時需核對本人身份證、《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和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信息表》,并現場領取《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資格確認證》。現場確認地址:杭州市下沙學源街118號浙江金融職業學院。
(三)綜合素質測試。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和《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資格確認證》(簡稱“三證”)參加測試,測試時需“三證”(原件)齊全。
1.測試形式:面試;測試地點:浙江金融職業學院。
2.測試內容:綜合知識測試、能力素養測試和專業素質測試。
3.測試成績:滿分300分。
4.測試組織: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立若干個綜合素質測試考評組,每個考評組由7名專家(設組長1名)組成,根據《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在招生信息網公布)組織測試。
5.測試監督:學校紀檢監察人員全程參與測試過程的監督,全程錄像。
(四)確定各類考生名單。學校根據高職提前招生計劃,分專業依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加學考等級折算成績(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按照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未錄取”考生名單。
五、錄取辦法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生自愿報考、院校綜合測評、雙向互動選擇”的辦法。
(二)在資格合格考生中,根據考生學考等級折算成績,分專業按招生計劃數220%比例確定入圍資格考生名單。
分專業按招生計劃數220%比例確定入圍資格考生名單時,出現最低分相同的情況,按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學考等級折算分的順序排序。其中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按物理、歷史、化學、地理、技術、思想政治、生物的順序排序。按本款規則確定的考生入圍最低分同分同名次的情況,則同分同名次的考生均入圍。
(三)考生總分 = 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 學考等級折算成績(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考生總分滿分750分。學考等級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
(四)根據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先按專業招生計劃數100%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再按專業招生計劃數50%確定備錄(含順序號)考生名單(有小數部分的按進一法計算)。
(五)招生專業實際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時,該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按實際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人數的90%確定(有小數部分的按進一法計算),不遞補備錄考生。
(六)2022年5月7日前,按照考生總分,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未錄取”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總分相同時,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學考等級折算分的順序排序,其中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按物理、歷史、化學、地理、技術、思想政治、生物的順序排序,上述排序后仍有同分同名次的情況,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2022年5月7日8:30-17:30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考生可同時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專業擬錄取和備錄,我校只能被一個專業擬錄取和備錄。
(八)2022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5月10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5月12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5月14日8:30-17:30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5月16日結束網上錄取。
(九)根據考生選擇確認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招生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2022年5月17日-30日,學校與省教育考試院公示錄取名單。
(十)公示結束后,學校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已錄取考生不再參加當年后續各類普通高校招生。
(十一)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規定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高職提前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資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情形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