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醫學院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簡章
2022-02-23 16:24:59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免試專升本),保障退役大學生士兵切身利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8號)、《浙江省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浙教辦考〔2021〕58 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第二條 本簡章適用于杭州醫學院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杭州醫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3023。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歷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時,頒發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杭州醫學院”專科起點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第九條 辦學地點:臨安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頤康街8號)、濱江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81號)、黃龍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天目山路182號)、青山湖科創中心(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青山湖街道創業街218號)。
第十條 杭州醫學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行政主管部門為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業務主管部門為浙江省教育廳。學校的辦學定位是“立足浙江,面向衛生健康一線,培養具有國家意識、人文關懷理念、求真博愛精神和國際視野的高素質應用型醫學人才,具有獨特優勢的高水平應用型醫學本科院校,辦好人民滿意的高等醫學教育”。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研究、制定學校免試專升本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作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將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同時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
信函投訴舉報地址:杭州市臨安區頤康街8號杭州醫學院紀委辦(監察處);郵編:310053。
電話投訴舉報:0571-87692756。
第四章報考條件與招生專業
第十四條 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報考條件須符合《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規定,并按規定時間完成報名、志愿填報。考生填報的專業須符合各專升本專業規定的高職(專科)專業要求。
第十五條 2022年我校退役大學生免試專升本招生專業及要求見下表,具體招生計劃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后統一公布。
類別 |
招生專業 |
學制 |
學費參考 (元/學年) |
高職(專科)專業要求 |
醫學 |
口腔醫學 |
3 |
5500 |
口腔醫學 |
醫學 |
醫學檢驗技術 |
2 |
5500 |
臨床醫學、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 |
醫學 |
醫學影像技術 |
2 |
5500 |
醫學影像技術 |
醫學 |
康復治療學 |
2 |
5500 |
康復治療技術、言語聽覺康復技術、體育保健與康復、社區康復、護理、助產 |
第五章 選拔與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第一志愿名單擇優錄取。若專業第一志愿人數小于或等于專業計劃數,符合錄取條件的原則上全部錄取,其中應屆生為預錄取。
第十七條 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計劃尚有缺額的,學校將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第二志愿名單擇優錄取,具體操作按第一志愿錄取的工作流程進行。以此類推,直至第三志愿結束。
第十八條 若某專業報考人數大于專業計劃數,學校則對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進行綜合測試,根據綜合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綜合測試采用筆試的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專業基礎及專業知識、醫學素養、專業潛力等,綜合測試滿分為100分。測試時間屆時詳見公告。
第二十條 若筆試出現同分情況,同分考生加試一輪筆試復試。
第二十一條 榮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免于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并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 對非應屆考生,學校將于4月中旬前公布正式錄取結果。對預錄取的應屆畢業生,由就讀高校于當年7月5日前完成高職(專科)畢業資格審核確認,并報浙江省教育廳職成教處復核,學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寄發錄取通知書;不能如期畢業的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三條 退役大學生免試專升本已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普通高校專升本選拔考試錄取。
第二十四條 凡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免試政策。
第二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對《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指導意見》規定色覺異常各專業均不予錄取,色覺異常包括: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等。
第六章 入學資格復查
第二十六條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退役證件和普通高校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到學校報到注冊。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報到條件、身體條件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免試專升本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71-87692654
傳 真:0571-87692709
招生網:http://zs.hmc.edu.cn/
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臨安區頤康街8號
郵政編碼:311399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杭州醫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有與本章程相沖突的,則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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