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商務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2-01-22 20:16:23山東商務職業學院
山東商務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和有關規定,規范山東商務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商務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商務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商務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商務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4078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煙臺市高新區海興路15號 郵編:264670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專科、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單獨招生計劃為40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為1600人。分專業招生計劃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另行公布。
第五章 報考安排
第十條 報名條件
一、單獨招生:已經通過山東省2022年春季高考統一報名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可報考我校的單獨招生。
二、綜合評價招生:已經通過山東省2022年夏季高考統一報名,且山東省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科目(語文、外語、數學、歷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學、政治、信息技術等十門)成績必須全部為合格的普通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報考我校的綜合評價招生。
運動專長類考生面向高中階段畢業生,且須具有報考運動項目及小項對應的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或高中階段獲得報考項目省級比賽單項前3名、集體項目前6名以及全國比賽單項前6名、集體項目前8名成績(等級稱號、比賽成績獲得日期為2022年2月28日前)。
第十一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或通過我校官網單招、綜評招生報名入口進行網上報名,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分別填報志愿,均設2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
考生所交材料和報名考試費,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第十二條考試辦法及安排
一、單獨招生考試安排
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考生總成績由兩部分組成: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一)文化素質考試:由學校組織實施,考試科目為文化素質考試一門,滿分20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二)考試時間及方式: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體時間學校另行通知),采取線上或線下的方式進行,具體方式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確定。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招生信息網查看具體考試日期和考試流程。
(三)專業技能測試:滿分230分,以考生參加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的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四)免試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的具有中等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可向我校提出免試入學申請,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資格審核合格并經學校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可免試進入我校對應專業學習。
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安排
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的方式進行。考生總成績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提供的高中階段綜合素質檔案情況賦分。二是素質測試成績。素質測試由學校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線下或線上進行。具體考試辦法學校將另行公布。
考試時間及方式: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體時間學校將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招生信息網查看具體考試日期和考試流程。
三、命題、考試與評卷
(一)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均由學校組織專家進行命題、閱卷和評分。
(二)考試:嚴格按照《山東省普通高校統一考試實施細則》執行。學校成立單獨考試、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考試管理過程,嚴肅考風考紀,對在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評卷:學校將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分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