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華宇工學院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2-01-22 19:49:14山東華宇工學院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報名條件
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1〕19號)要求,單獨考試招生對象為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綜合評價招生對象為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考生須通過山東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考試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參加單獨考試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1年12月27-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選報我校及專業。其中,參加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考生最多可填報3個專業志愿。
填報我校單獨考試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還須到我校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huayu.edu.cn/)繳納文化素質考試等相關費用,具體繳費事宜將在學校官方網站予以通知。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
第十八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
第十九條 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二十條 考試形式及科目
(1)單獨考試招生
考試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總分為43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①文化素質考試。由我校自主安排,具體考試事宜將在學校官方網站予以通知。
②專業技能測試。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考生須參加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測試時間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進行,考生最多可參加2次技能測試,取最好成績計入總分。考生須在考試開始前5天,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http://www.sdzk.cn/)查詢并打印春考技能測試準考證。技能測試成績由技能測試主考院校統一公布,我校將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進行錄取。
(2)綜合評價招生
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或面試”的方式進行。
①綜合素質評價。我校將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陽光數據管理平臺提供的考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含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
②素質測試或面試。由我校自主安排,具體考試事宜將在學校官方網站予以通知。
第二十一條 錄取原則。學校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單獨考試招生在計劃總限額內依據考生綜合成績(文化素質考試+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由高到低分專業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同分者,按照文化素質考試中的語文成績、數學成績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分數高的考生。考生一經錄取,執行我校普通全日制高職(專科)人才培養方案。綜合評價招生在計劃總限額內依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由高到低分專業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同分者,按照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的順序優先錄取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高的考生。
擬錄取名單將在我校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誤后按照錄取工作流程上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凡被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包括體育專業測試)及錄取。
第二十二條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是普通高校統招計劃的一部分,經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六條 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華宇工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考試相關事宜。對以山東華宇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山東省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山東華宇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4-7023111、7023222
監督電話:0534-7023555
招辦傳真:0534-7023402
學校網址:http://www.huayu.edu.cn/
E-mail:zsbgs@huayu.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德州市大學東路968號 郵編:25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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