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2-01-21 15:37:22高考網整理
東營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我校2022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東營職業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東營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東營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遵循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東營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東營職業學院。學校代碼:12440。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府前大街129號(郵編:257091)。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紀檢、招生工作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計劃執行、招生宣傳、錄取管理等工作,處理招生過程中全局性問題和突發情況。
第九條 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隸屬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日常工作。學校紀委負責對招生宣傳、考試和錄取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條 單獨招生計劃與條件
(一)2022年單獨招生計劃1400人。本計劃通過東營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東職招生在線”微信公眾號、東營職業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公布。
(二)招生條件及考試科目
1.招生對象
面向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考生須首先通過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
2.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條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考生體檢情況須符合各專業報考要求。考生需在報名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3.考試科目
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總分為43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1)文化素質考試。考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占100分)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占100分),總分為200分,采取筆試考試形式。職業適應性測試重點考察考生的興趣愛好、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創新能力、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及將來從事某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等。
(2)專業技能測試。考生(不含退役軍人考生)需參加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按考生實際得分計入總分。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時間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進行,考生最多可參加2次技能測試,取最好成績計入總分。考生可在考試開始前5天,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查詢并打印春考技能測試準考證。
(3)參加單獨招生的退役軍人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我校單獨組織素質測試或面試。素質測試或面試時間為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體測試方式和時間通過東營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及單獨招生簡章公布。
第十一條 綜合評價招生計劃與條件
(一)2022年綜合評價招生計劃600人。本計劃通過東營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東職招生在線”微信公眾號、東營職業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公布。
(二)招生條件及考試科目
1.招生對象
面向山東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展,考生須首先通過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
2.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條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考生體檢情況須符合各專業報考要求。考生需在報名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3.考試科目
綜合評價招生的綜合成績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占120分)、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占30分)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占150分),總分為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采取筆試考試形式。職業適應性測試重點考察考生的興趣愛好、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創新能力、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及將來從事某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等。
第十二條 報名方式及考試安排
(一)報名方式
參加2022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須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進行報名。其中,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報名成功后,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東營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系統(網址:http://ddzs.dyxy.edu.cn)進行信息確認與繳納報名考試費。
(二)考試安排
考生本人通過“東營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系統”打印《東營職業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準考證》,根據準考證上時間和要求,到東營職業學院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單獨招生錄取原則
(一)錄取原則
1.由學校負責,按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按照專業類別、退役軍人類別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對于錄取線上的考生,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考生根據自身類別填報專業,可兼報1-3個專業志愿,設“專業是否服從調劑”。若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是”,而所報1-3個專業都無法錄取,且考生成績在所屬類別資格線以上,會將其調劑到任一計劃未滿專業;若服從調劑志愿選擇“否”,而所報1-3個志愿都無法錄取,無論考生成績為多少,均會被退檔,不予錄取。
4.專業計劃調整原則:錄取資格線劃定后,將未滿額專業剩余計劃適當調整到報考人數較多專業。
(二)確定預錄名單:嚴格按照錄取規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確定預錄名單,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三)公示預錄名單:預錄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
(四)預錄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依據國家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已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統考及錄取。
第十四條 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原則
(一)錄取原則
1.由學校負責,按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按照普通類、校企合作類分別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對于錄取線上的考生,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考生根據自身意愿填報專業,可兼報1-3個專業志愿,設“專業是否服從調劑”。若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是”,而所報1-3個專業都無法錄取,且考生成績在所屬類別資格線以上,會將其隨機調劑到計劃未滿專業;若服從調劑志愿選擇“否”,而所報1-3個志愿都無法錄取,無論考生成績為多少,均會被退檔,不予錄取。
4.專業計劃調整原則:錄取資格線劃定后,將未滿額專業剩余計劃適當調整到報考人數較多專業。
(二)確定預錄名單:嚴格按照錄取規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確定預錄名單,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三)公示預錄名單:預錄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
(四)預錄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依據國家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已被我校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統考及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