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2021-09-15 16:16:27甘肅發布
9月15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發布《甘肅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新聞發布會。省委教育工委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王海燕,省委教育工委委員,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王光亞共同為大家介紹《方案》制定的出臺背景、主要任務、主要特點等有關情況,并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
新聞發布會現場
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處二級調研員盧瑩主持新聞發布會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處二級調研員盧瑩主持新聞發布會
主持人
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處二級調研員 盧瑩
發布人
省委教育工委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 王海燕
省委教育工委委員,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王光亞
省委教育工委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王海燕
王海燕:
近日,省政府印發了《甘肅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稱《方案》),確定我省從2021年秋季學期起,啟動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的印發,標志著高考綜合改革在我省正式啟動。
下面,我就《方案》從出臺背景、主要任務、主要特點三個方面作簡要介紹。
一、出臺背景
高考綜合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著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作出的一項重大部署。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上強調,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促進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選拔水平。同年,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各地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構建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實施意見》精神,2016年3月,省政府印發了《甘肅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對我省高考綜合改革進行了系統安排。2016年至2021年,我們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基礎辦學條件、師資配備、考務保障等方面,補短板、強弱項、夯基礎,扎實做好高考綜合改革各項準備。
在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工作制定《方案》過程中,廣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見建議,經省委常委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教育部審核備案同意后,《甘肅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正式向社會公布。
二、主要內容
《方案》共三部分內容,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總體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確了改革的方向、方法、途徑和人、財、物方面保障機制。主要任務包括四個方面:
(一)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我省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一是明確考試科目。合格性考試覆蓋普通高中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14個科目。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等6個科目,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首先在物理、歷史中選擇1門為首選科目,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為再選科目,共選擇3門參加選擇性考試。
二是明確考試內容。合格性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選擇性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三是明確考試對象。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應參加合格性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合格性考試。選擇性考試的對象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規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人員。
四是明確考試時間。合格性考試每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上下學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參加考試不得早于高一下學期末,高一年級最多允許考4門,高三上學期結束前須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試。考生報考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科目不允許再次報考,不合格的科目可參加相應學科下一次考試。選擇性考試從2024年起每年組織1次,與統一高考同期舉行。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只能參加1次選擇性考試。選擇性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二)規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一是明確評價內容。綜合素質評價應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及社會實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