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工商職業學院高職(專科) 招生章程(2)
2021-06-13 17:16:11陽光高考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學院嚴格執行湖南省教育廳、財政局、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
學生因正當理由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經學院同意,按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退學退費手續。
第四章 錄 取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調檔比例:根據本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2.在同批次錄取控制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院同意接收由省級招辦按第二、三志愿或平行志愿順序出檔的后續志愿考生,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對加分投檔考生的處理:凡按政策規定加分投檔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檔分數對待。
4.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的辦法:首先滿足志愿優先原則。對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視為同一志愿)進檔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
5.外語語種要求:各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6.男女生比例:學院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五章 入學、獎貸助學及學歷證書
第十五條 入學資格:根據相關規定,新生未經學院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屬于高考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退回原籍。新生復查發現的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六條 獎貸學金和貧困生資助管理辦法:
1.按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分三等級:一等助學金4400元/年、二等助學金3300元/年、三等助學金2200元/年。
2.按國家相關助學貸款政策,對當年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原則上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
第十七條 學歷證書: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湖南工商職業學院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第六章 監督及其他
第十八條 監督機制: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整個招生過程,監督電話0734-8593338。
第十九條 鄭重聲明:學院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工作事宜,請直接與學院招生處聯系。
第二十條 為了維護考生利益,錄取期間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方便學院及時和考生溝通。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松木經濟開發區
郵 編:421005
招生電話:0734-8593358
傳 真:0734-8593325
學院網址:http://www.hngsxy.com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招生章程由湖南工商職業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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