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醫藥大學湘杏學院2021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
2021-06-13 16:58:15陽光高考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學金制度
第二十七條 學院按照湖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聯合制定的最新收費標準收費,新生在入學報到時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將于新生報到前在入學須知和學院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
第二十八條 獎學金、助學金: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其他困難補助經費等,每年約為1000~8000元/人。
第二十九條 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湖南省已全面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凡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于入學前到戶口所在地市 (縣、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辦理。學院設有學生資助管理專門負責人員,協助學生完成生源地助學貸款后續辦理流程和勤工助學事項,幫助學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
第七章 畢業證書及畢業待遇
第三十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我院具體管理辦法,學生在我院學習、修滿規定學分,頒發湖南中醫藥大學湘杏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湖南中醫藥大學湘杏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一條 學院學生畢業后,享受國家規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同等待遇。
第八章 入學資格復查
第三十二條 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過程中,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韶山中路113號——湖南中醫藥大學湘杏學院招生辦 郵 編:410007 聯系電話:0731-85381080 (兼傳真) 0731-85381220 E-mail: 596764462@qq.com 網 址:http://xxxy.hnucm.edu.cn/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施行,解釋權歸湖南中醫藥大學湘杏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湖南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實行。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湖南中醫藥大學湘杏學院
2021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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