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量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06-10 22:26:04陽光高考
中國計量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中國計量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中國計量大學。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356。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中國計量大學。
第九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258號。
根據浙江省有關規定,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和浙江省“本科院校聯合高職院校專升本培養”招生錄取學生就讀地點為合作辦學的高職院校。
第十條 學校簡介:中國計量大學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點高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與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學校創建于1978年,坐落于歷史文化名城杭州。現已形成以計量、標準、質量、市場監管、檢驗檢疫為特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學生教育、國際合作教育等多層次、多形式并舉的辦學格局。
學校現有1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9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工程學、化學和材料科學3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學校建有國家級一流專業9個、國家特色專業4個、國家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省級一流專業19個,省級優勢、特色專業17個,通過全國工程教育認證專業7個,入選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專業5個。
學校獲評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入選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被列為浙江省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單位,在2016-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學科競賽排行榜中排名第68名,2020年排名浙江省屬高校第5位。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類評價中,連續四年位列多科性教學研究型高校、碩士培養高校第一名,2020年列軟科中國大學排名碩士點高校第一。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對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571-86836044。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十六條 男女生錄取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對《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
第十八條 錄取具體方式
(一)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浙江省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100%的比例調檔,其他省份原則上按不高于招生計劃數的110%比例調檔。若生源不足,則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補調檔。
(二)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三)學校2021年部分專業按照大類招生,大類招生中所含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中國計量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公布。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進檔考生,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并結合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科成績等,擇優錄取。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按其有關規定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五)藝術(美術)類專業的專業成績,學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藝術(美術)統(聯)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對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總分排序。綜合分根據各省美術類統考專業綜合分計算規則計分,若無特定規則,綜合總分=文化成績總分(按高考總分750分制測算)×50%+專業成績(按總分100分制測算)×7.5×50%。
(六)單科要求:學校將綜合考慮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對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報考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的考生,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報考金融學類(金融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漢語國際教育的考生,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報考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的考生,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上述單科成績以總分150分標準計算并視高考試卷難度和整體水平以及生源情況,可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出微調。
(七)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
量新學院(榮譽學院)選拔:浙江省考生高考總分高出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30分及以上,被我校錄取后可在報到前向學校申請免試進入量新學院,在校期間可自愿免試進入本碩創新計劃。
第十九條 學校對港澳臺僑考生以及對臺免試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第二十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中國計量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按照《中國計量大學2021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專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該類招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和違規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