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6-07 23:15:21陽光高考
湖南女子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政策的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關于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湖南女子學院。英文名稱:Hunan Women’s University。
第四條 學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全國婦聯共建高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學校招生國標代碼為11538,湖南省內代碼為4342。
第五條 證書頒發: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本科培養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湖南女子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湖南女子學院學士學位證書。達到專科培養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湖南女子學院?飘厴I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對年度招生總計劃及分省計劃、招生類別及其規模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民主決策和表決;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審議學校招生政策,并領導招生工作的實施。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就業處,負責制定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委監察處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對招生各環節實行全程監督,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專業及要求
第九條 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辦學定位和發展規劃,堅持統籌安排、綜合平衡、合理配置辦學資源的原則,以往年招生計劃分配為基礎,結合各省(區、市)的生源狀況、畢業生就業情況、專業發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學校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條 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學校根據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確定預留計劃數,對于生源較好的省(區、市),認為確有增加計劃的必要,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只招女性考生。
第十二條 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必須為英語語種,學校非語言類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不建議非英語語種學生報考。
第十三條 除新疆考試院文件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編導專業采用新疆藝術學院?汲煽兺,其他招生省份藝術類專業成績采用各省統考或聯考成績。
第十四條 各專業對體檢限報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報考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學前教育、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空中乘務(?疲┑葘I。
第十五條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空中乘務專業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明顯的“O”型和“X”型腿;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色盲、色弱、斜視,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無語言功能障礙,無精神病史和傳染疾;身高163cm~175cm?忌眢w健康狀況,參照《空勤人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鑒定醫學標準》(AC-67FS-001)IV類標準相關規定。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文理科提檔比例為1: 1.01,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普通文理科考生專業錄取原則
。ㄒ唬└魃词》葸M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生源省份投檔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若生源省份無明確的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煌峙判蚝笕酝耆嗤,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若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退檔。
。ǘ┯刑厥庖蟮氖》莅雌湟幎▓绦。
第十八條 藝術類本科專業考生的錄取
(一)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編導專業采用新疆藝術學院?汲煽兺,其他擬招生省份藝術類專業成績采用各省統考或聯考成績。報考學校藝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須達到所在。ㄊ小^)相應藝術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ǘ⿲W校投放了藝術類招生計劃的省份,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進行錄。1.美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文化、專業成績均上線前提下,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則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專業成績再相同,則再按語文、數學、外語排序從高到低錄。2.音樂類、舞蹈編導專業在文化、專業成績均上線前提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成績高者優先,若文化成績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3.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在文化、專業成績均上線前提下(其中專業成績使用該專業在生源省份所對應科類的專業成績),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50%+文化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九條 湖南省考生報考空中乘務專業需參加由學校組織的專業測試,測試合格,文化達到湖南省?谱畹弯浫】刂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其他省份考生報考空中乘務專業須符合本章程第十五條要求及達到生源省份?谱畹弯浫】刂品謹稻后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條 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學校招生網及招生公眾號公布。
第二十一條 新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認可各。ㄊ凶灾螀^)教育廳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