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招生章程(2)
2021-06-06 21:56:52陽光高考
第十條 報到
考生被錄取后,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新生報到注冊日期前向學校請假,未經學校同意或請假逾期兩周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一條 復審
1.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
2.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學生資助
1.學校建有完備的“獎、助、貸、勤、補、償”資助體系,全方位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
2.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以及伙食補助;學校設立各等級獎學金、助學金,覆蓋面達到在校生人數的45%。
3.入學后,成功通過體檢、政審,并被批準入伍參軍的學生,國家將給予金額可觀的補助和學費補償,學校也將給予一定獎金或等值的物質獎勵。
第十三條 學歷證書
按規定修完專業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四條 其他說明
1.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2.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3.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4709690 64720773 64720730
監督電話:(010)64720765
學校網址:http://www.biem.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iem.edu.cn
微 信 號:biem-z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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