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城市學院招生章程(2)
2021-06-06 21:36:02陽光高考
第四章 報到與后續管理
第十七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我校書面同意而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注冊報到要求詳見我校新生注冊報到須知。
第十八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填報志愿,入學后對不符合錄取專業要求或在考試、錄取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違規舞弊者,無論何時發現,一律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并報相關部門備案,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
第十九條 各專業實際錄取人數不足20人時原則上不開班,錄取的新生可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轉入其他專業就讀。
第二十條 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為學生提供紙質或者電子形式教材資料。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收費標準:根據國家規定,2021年我校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為:藝術類專業每人29800--33800元/學年,其它專業每人28800--43800元/學年;高職(專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人14900--16900元/學年。住宿費標準:根據住宿條件,住宿費為3000--4000元/學年。
第二十二條 獎學金: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對于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表現突出及在文體方面有相當專長者,學校將給予獎勵。學校設有三好生、學習優秀生、學習優良生、優秀學生干部、社會實踐獎等多項獎項。
第二十三條 勤工儉學:學校設有專門的學生服務中心,為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助學服務。
第二十四條 助學貸款:我校可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五條 招生咨詢:
北京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62321818
學校網址:http://www.bc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cu.edu.cn
招生微信公眾號:北京城市學院招考資訊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我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或修改本章程,本章程解釋權歸北京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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