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裝學院202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2)
2021-06-06 20:49:06陽光高考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按照目前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發改委的規定,新生學費收取標準如下:
專業名稱(層次:本科)
學費(元/年)
廣告學、傳播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文化產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4200
服裝設計與工程、工業設計、高分子材料與工程、輕化工程
4600
藝術與科技
8000
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攝影、表演、繪畫、中國畫、雕塑、公共藝術
10000
第二十四條 住宿情況
①表演專業學生在櫻花園校區住宿、就讀。
②其他專業的學生第一學年在北校區住宿、就讀;第二學年開始后將根據學校各校區學生宿舍資源情況調配安排住宿,其中戶籍所在地為北京市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的學生原則上學校不提供住宿,給予每人每學年1600元的交通補貼,確有住宿困難者,可按程序提出住宿申請,根據實際情況,經審批提供住宿。
第二十五條 學校設有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資助等措施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 學生學習期滿達到畢業條件的,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櫻花東街甲2號北京服裝學院招生工作處
郵政編碼:100029
咨詢電話:010-64288364或010-64288375
傳真電話:010-64288133
學校網址:https://www.bift.edu.cn/
招生網址:https://bkzs.bift.edu.cn/
電子郵箱:bf64288364@sina.com
微信公眾號:北服本科招生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同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北京服裝學院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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