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2021年插班生招生簡章(2)
2021-06-04 16:20:04華東政法大學
九、錄取
(一)錄取規則
在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基礎上,學校按照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在專業錄取過程中,學校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結合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進行專業錄取。對最低錄取分數線上的同分考生,按照筆試成績進行比較;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再按照大學語文、大學英語成績依次進行比較。
在專業錄取過程中,學校將根據專業錄取情況以及考生所填寫的“是否愿意調劑”情況,做相應的調劑錄取,不再與考生聯絡。
(二)錄取程序
1.公示:擬錄取名單在學校招生網進行公示。
2.錄取:擬錄取考生務必于9月將本人大一學年就讀所有課程的成績單的復印件(需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蓋章)提交我校招生辦,經招生辦審核通過的考生,將發放華東政法大學錄取通知書。凡成績單中有不及格科目的學生將被取消擬錄取資格。
插班生正式錄取名單由我校報上海市教委審批,按“插班生”途徑升入我校相關專業就讀。
十、學費標準
專業 |
學費收費標準 |
住宿費 |
法學(經濟法) |
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
1200元/人/學年 |
法學(國際經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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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刑事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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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網絡信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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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 |
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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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社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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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 |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參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有關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執行,具體內容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查詢。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華東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十三、學生資助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綜合獎和各類單項獎等學年獎學金以及40余個社會獎助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四、監督機制
插班生招生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監督電話021-57090496。
十五、招生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上海市松江區龍源路555號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明志樓A210),郵政編碼:201620
咨詢電話:021-57090220
本科招生網:http://zsb.e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