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21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2021-06-03 17:31:12同濟大學
同濟大學2021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發〔2014〕57號)等文件精神,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我校2021年在上海市繼續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并具備上海市2021年秋季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組及科目要求
2021年我校綜合評價批次招生的院校專業組及科目要求詳見附件。具體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報名辦法
2021年5月14日起,考生登錄“高校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進行報名,2021年5月30日報名截止。根據系統要求,完整填寫并上傳《同濟大學2021年綜合評價申請表》(下稱申請表),在報名平臺完成報名后自動生成,須下載打印,并經考生本人、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校章后,再上傳報名平臺。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無需郵寄報名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報名材料至報名平臺,所上傳的報名材料必須使用掃描生成的電子文件,不要采用相機翻拍方式,以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申請表的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系統中最新編號保持一致。如因上傳報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由考生自負。
報名平臺中的志愿狀態為“待審核”才表示考生完成報名流程。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審核
對于按要求完成報名并提交有效申請材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審核,確定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審核結果預計于2021年6月3日前在報名系統中公布。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2.志愿填報
高考成績公布后,材料審核合格考生須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在高考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批次填報同濟大學及相應的專業志愿(具體填報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3.考核選拔
對于材料審核合格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2021年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依據高考成績、填報志愿,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5倍確定入圍校測考生名單(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檔)。入圍校測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7月3-4日進行綜合評價批次選拔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將在“高校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中通知。
校測形式為面試,同時參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如考生不參加校測,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總分。
4.錄取辦法
(1)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據考生志愿和招生計劃進行錄取。綜合成績按照以下公式進行折算: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考核成績/考核成績滿分)×150。
(2)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高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高考成績也相同時,再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3)擬錄取公示名單由我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并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我校將予以錄取。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五、監督機制
1.為確保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和公正,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的嚴格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監察部門郵箱:jcc@tongji.edu.cn。
2.我校考核選拔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專家名單和考生選拔測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
3.材料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入圍校測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實行信息公開。
六、附則
1.上海市統一向我校提供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及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2.考生申請材料必須清晰、真實、完整(所提供的聯系方式必須有效、暢通)。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我校將取消該考生今年綜合評價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由其依照相關規定取消該考生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其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3.考生高考體檢結論須符合填報專業的體檢要求,各專業對考生體檢的具體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4.我校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
5.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
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
傳真:(021)65981513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tongji.edu.cn
同濟大學主頁:http://www.tongji.edu.cn
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