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機學院2021年秋季招生章程
2021-06-03 16:28:26陽光高考
上海電機學院2021年秋季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考招生章程 (秋季統一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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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
上海電機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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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臨港校區(校本部):上海市浦東新區水華路300號 閔行校區:上海市閔行區江川路690號 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工業工程類、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合作)、經濟統計學、工業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本科專業學生就讀校區為閔行校區。 其他本科專業學生就讀校區為臨港校區。 ?茖I學生就讀校區為閔行校區。 少數民族預科生就讀校區為閔行校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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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 本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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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茖W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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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電機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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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電機學院的本科/?飘厴I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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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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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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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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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外語語種 |
德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德語或英語;英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德國學分互認項目)專業、機械電子工程(德國學分互認項目)專業、物流管理(德國學分互認項目)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德語;德語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德語,其他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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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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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錄取規則 |
一、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符合投檔條件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非平行志愿投檔,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征集志愿按缺額計劃的100%進行投檔,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我?梢詫⑹S嗟恼猩媱澱{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二、無專業級差,無加試要求。 三、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四、上海市錄取規則: 1.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院校專業組內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在同分情況下依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對達到院校專業組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被所填專業錄取、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我校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結合學生興趣及特長作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德國學分互認項目)專業、機械電子工程(德國學分互認項目)專業、物流管理(德國學分互認項目)專業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5分。 2.藝術類(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專業錄取規則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均須達到上海市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依據投檔成績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投檔成績折算辦法、同分處理規則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五、外省市錄取規則: 1.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對其他省(市、區)進檔考生,依據投檔成績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規則。 同分情況下依據各省級招辦規定的投檔排序規則。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德國學分互認項目)專業、機械電子工程(德國學分互認項目)專業、物流管理(德國學分互認項目)專業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滿分按150分折算)。 2.藝術類(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專業錄取規則 投擋原則按考生所在省級招辦發布的招生錄取文件執行,合成投檔分的折算方法按省級招辦規定執行(無明確規定的省份學校統一按文化分+專業分作為合成投檔分),依據投檔成績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專業統考成績、文化統考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滿分按150分折算)。 六、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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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一般本科專業5000元/年。[滬價行(2000)第120號] 藝術類本科專業10000元/年。[滬價行(2000)第120號] 中美合作國際經濟與貿易本科專業15000元/年。[滬教委財(2005)34號] ?疲ǜ呗殻⿲I7500元/年。[滬價行(2000)第120號] 少數民族預科生學費標準參照一般本科專業標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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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 [滬教委財(2012)118號]、[滬財預(2003)93號]、[滬價費(2003)5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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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優秀學生博學獎學金、卓越獎學金和篤行獎學金,大學生自強之星及相關企業的各級各類獎助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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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綜合辦公室監督。 舉報電話:021-3822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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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sdju.edu.cn 招生辦官網:zhaosheng.sdju.edu.cn 咨詢電話:021-38223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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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
1.本校2021年大類招生所含專業如下: 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物聯網工程、網絡工程。 機械類(汽車類):車輛工程、新能源汽車工程。 電氣類:電機電器智能化、新能源科學與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 經濟學類:國際經濟與貿易、能源經濟、經濟與金融。 工商管理類: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物流管理。 工業工程類:質量管理工程、工業工程。 大類招生的學生入學后完成專業基礎階段學習,根據所在招生大類專業分流辦法實行專業分流。 2.“高本貫通”專業學生完成高職階段學業,符合轉段當年上海市“專升本”報名條件且達到上海電機學院“專升本”錄取資格方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完成本科階段學習且符合本科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電機學院的?破瘘c升本科畢業證書。 3.入學一年后,符合上海電機學院《學籍管理條例》要求可申請轉專業。 4.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工業工程類、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合作)、經濟統計學專業二年級起的教學地點將根據學校規劃安排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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