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0 15:19:51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與資助
第二十六條 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報到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學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實行學分制收費,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學年結算。請考生充分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社會各界設立的各類獎學金等,執行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zjxz.edu.cn/
招生網址:http://xzzs.zjxz.edu.cn/
聯系電話:13957979992
傳真:0579-82291190、0579-82293161
通訊地址:浙江省金華市蘭溪市迎賓大道3388號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21100。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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