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0 15:16:59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和資助
第二十一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備案的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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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電子商務專業、工程造價專業:25000元/學年。
2. 軟件工程技術專業、園林景觀工程專業、大數據與會計專業:26000元/學年。
3. 建筑工程專業:27000元/學年。
4. 工藝美術專業、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建筑設計專業:28000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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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空中乘務專業:17000元/學年。
2.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建筑室內設計專業、攝影與攝像藝術專業、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大數據技術專業、虛擬現實技術應用專業、動漫制作技術專業:14000元/學年。
3. 其他專業:均為13000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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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宿費:6人間1500元/學年;4人間根據不同類型結構分別為2000元/學年、2200元/學年、2500元/學年。
2. 代管費:以錄取通知書為準,多退少補。
第二十三條 獎勵、資困措施
1. 獎學金
為了鼓勵學生發奮勤學,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優秀獎勵金等,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2. 特困補助
為了減輕特困生的后顧之憂,學校設有國家助學金(按國家規定分檔發放)、特困生補助金(按有關文件規定比例提。,用于特困學生的補助。
3. 勤工助學
為了解決學生臨時性的經濟困難,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并按相應付出及約定發給勤工助學金。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轉專業規定
入學后有一次轉專業機會,具體條件及程序參見學校有關規定。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六條 招生咨詢方式
1. 聯系電話:0579-86668888/86660808
2. 錄取傳真:0579-86668858
3. 院校網址:www.zjgsdx.edu.cn
4. 監督電話:0579-86669833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若本章程與有關國家或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學校招生負責人:周俊輝
學校負責人:沈兵虎 (學校公章)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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