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0 10:55:26陽光高考
第五章 收費與證書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按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公布和備案的浙江省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費、住宿費執行。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依據《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行培養,在校期間按規定年限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畢業后頒發由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蓋有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
第十五條 按照《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生入學后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轉專業。
第六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十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下設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中的重大問題由學校黨委研究決定。
第十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紀律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并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71-58018032,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督。
第十八條 學校招生咨詢基于本校實際及歷年招生錄取數據,僅作為考生報考的參考,不會做任何承諾;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謹防招生詐騙。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完善的獎學金制度(新生獎學金、綜合獎學金)激勵優秀學生勤奮學習、全面提高綜合素質;在校生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和企業獎學金的評定。對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國家貼息助學貸款、“綠色通道”入學、臨時困難補助和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 考生錄取結果公布渠道:以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公布的錄取結果查詢渠道、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查詢及寄發的錄取通知書為準。
第二十一條 被本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辦法》規定,按期到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又未辦理相關請假手續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省級考試招生相關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和省級規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2021年發布之日起施行,當年有效,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71-58108888、58108080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www.zjbc.edu.cn/zs
招生官方微信公眾號:zjbczs
學校網址:www.zjbc.edu.cn
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文路470號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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