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30 10:39:44陽光高考
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省內外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浙江省單獨考試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國標碼12036;辦學類型: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辦學層次:專科(高職);學校隸屬單位: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業務主管單位:浙江省教育廳。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號。
第四條 學校創建于1958年,素有“浙江交通人才搖籃”的美譽,1999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為浙江省首批高職院校之一。學校是國家“雙高計劃”專業群建設單位、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全國交通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單位、教育部首批“中德職業教育汽車機電合作項目”示范學校、教育部國家首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建設單位、教育部國防教育特色學校、浙江省示范高等職業學院、浙江省高水平職業院校、浙江省高職優質建設校、浙江省第一所定向培養士官學校、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試點院校,2019年入選全國高等職業院校“國際影響力50強”、“服務貢獻50強”、“育人成效50強”。
第五條 學校位于杭州市,占地面積46.09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9.57萬平方米,在校學生1萬余人,教職員工580余人。設有路橋學院、汽車學院、海運學院、航空學院、軌道交通學院、智慧交通學院、運輸管理學院、人文學院等8個二級學院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浙江省交通運輸科學研究院、浙江公路水運工程咨詢公司,設置40個全日制高職專業,構建了7個優勢特色專業群,打造具有交通特色和優勢的專業集群,形成了海、陸、空、軌道各領域協同發展的綜合交通運輸專業體系。學校與浙江科技學院聯合開辦土木工程(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四年制高職本科專業,與寧波工程學院聯合開辦汽車服務工程、網絡工程專升本專業。
第六條 學校堅持“依托交通、服務社會”的辦學特色,錨定“服務交通強國建設,彰顯中國職教特色,創建世界水平學校”的建設目標,遵循“堅持立德樹人,德技并修,提供優質教育服務,培養交通事業和社會需要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質量方針,秉承“勵志力行”校訓精神,倡導“學思并重,知行合一”優良學風,致力于培養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學校精準對接交通行業人才需求,集聚現代綜合交通優質資源,構建了與政府、行業、企業、軍隊、境內外高校等多方聯動的緊密型合作平臺,牽頭組建了浙江交通職業教育集團,創建了浙江省唯一的“教育部-中興通訊ICT行業創新基地”,主導組建了中國-東盟交通職業教育聯盟,建成海外“魯班學校”4所、“絲路交通學院”2所,與600多家用人單位建立穩固的就業合作關系,通過“校企合作”、“訂單培養”、“校園招聘”、“頂崗實習”、“校友聯誼”等途徑促進學生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畢業生就業率連續多年保持在98%以上,是一所具有行業特色鮮明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體制,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實施監督,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
第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主管部門批準下達的招生計劃。有關分省分類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安排,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及本校招生網站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公布和備案的浙江省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執行。
2021年招生專業的學費標準如下:輪機工程技術(直招士官生)、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直招士官生)專業的學費均為8000元/學年;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新能源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飛機機電設備維修、空中乘務、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專業的學費均為7500元/學年;工程造價專業的學費為6900元/學年;現代物流管理、商務英語、人力資源管理、郵政通信管理專業的學費均為6000元/學年;其他未列明的招生專業的學費均為6600元/學年。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三條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男女生比例:輪機工程技術(直招士官生)、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直招士官生)兩個專業只錄取男生,其他專業錄取男女生比例不限。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飛機機電設備維修、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專業適合男生就讀。
第十五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學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六條 擬在浙江省“普通高考”招生專業對“普通類”考生選考科目的要求: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新能源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現代通信技術專業為“物理|化學|技術”,飛機機電設備維修、無人機應用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專業為“物理|地理|技術”,考生的選考科目只需1門在專業選考科目范圍之內均可以報考該專業。其他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范圍均為“不限”,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均可以報考。